第33章 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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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一个人,如果我不曾遇见你。——艾米莉·狄金森

        李希冉是何厝情窦初开时喜欢上的人。

        五年前,李希冉读大三,何厝高二。彼时,她是旁观者,他是人质,也是那场祸乱主谋的儿子。

        早年间,何厝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只是后来何父染上了毒瘾,瞒着家人吸毒败光了家产,之后又打起了邻居的注意。

        偷东西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刚开始没人发现,但次数多了,就难免会有被人察觉的一天。

        何父被人当场抓包,情急之下抓了一个女孩子躲到了顶楼,并向那人的家属索要赎金,因为场面太过混乱,当时仅有十余岁的何厝也跟着上了楼顶。而恰巧经过此地的李希冉和她的父亲参与了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

        在警察来之前,李爸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是混在人群中,以路人的身份暂时安抚何父。有了他的加入,谈判顺利了许多。

        但很不凑巧的是,警察的到来让本就如惊弓之鸟的何父情绪彻底失控,等他们解救下那名人质,众人忙着庆幸时,何厝却被他挟持着退到了天台的边缘地带。

        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当时很多人都没想到,何父竟然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为了要到钱,他不惜用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做要挟。要不是当时李爸爸反应及时,可能掉下去的就不只是何父了。

        因为亲眼目睹了自己父亲坠楼而亡的一幕,第一次直面死亡的何厝,在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脑子轰鸣,脸色也变得煞白,木讷讷的僵站在人群之外。

        警察在人群中了解情况,围观的群众则是站在一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没有一个人愿意走上前来关心他一句是否安好。

        除了李希冉。

        她是这么多人当中第一个走到何厝面前跟他说话,还关心他有没有事的人。

        于何厝而言,她是光。

        但当时,何厝盯着她递来的手帕许久,还是选择了拒绝。

        拒绝别人,是他的潜意识里形成的一种习惯,那是他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不过,当他孤立无援地坐在警察局里时,他后悔了。

        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不就是一句轻飘飘的“你没事吧?”,为什么能让何厝记这么多年。

        事实上,对于这个问题,何厝自己也搞不清楚。

        自记事起,何厝的童年充斥着数不尽的谩骂与争吵。而那个夏日午后,逆风而站的少女对惊魂未定的少年无足轻重的关心,是何厝收到过的为数不多的温暖。

        后来,他从处理此次事件的警察口中打听到,救他的那个好心人也是一名警察,而那个女孩,是他的女儿,叫李希冉。

        —

        当年那件事传得沸沸扬扬,有谩骂,有同情……没过几天,就连学校里的同学也知道何厝有个畏罪自杀的父亲,渐渐地,同学们也疏远了他,生怕得罪他之后自己会招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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