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贞韵微低着头,看向牵住自己的那只手想:我怎么就真伸手了,现在抽出来,他会伤心吗?
当时点头答应燕恒,晚上陪她去看花灯后,面前伸过来一只手,头顶有声音道:“走吧,你此时最想见的,定是你二哥。”
叶贞韵看着那手,掌心宽大有力,手指白皙修长,指肚圆润饱满,是一只既不失美感又让人觉得可靠的手,这只手曾两次在她病入膏肓之际抱着她,喂她喝水喝药,也替她换过被烫热的毛巾,细致地掖过被角。
这只手的主人,给过她从没有过的安心感。她鬼使神差一般,在这手伸过来的时候,握住了它。只因那一刻,她脑中忽然想到:若自己无视它,燕恒又要伤心了吧,刚刚我还说要报答他的。
于是,一时心软换来的,就是她此刻的后悔。她在心里骂自己道:叶贞韵,你在做什么?你不是决定好要在燕恒刚有苗头的时候就把它给掐死么?
她抬头,看着燕恒的侧脸。初见时,于生死沉浮之间瞧见此人,就觉得他样貌生得好,在灯光之下,更是给她一种温柔似水的感觉。
她最不能抵抗的,便是这似水的温柔,因为这是她年少时候所获得最多,却也最渴望拥有的东西。
此时此刻的燕恒,唇角微弯,眼中含笑,更衬得他温润俊秀,宛若被阳光照耀的美玉一般。她不禁又想,这人虽生在皇家,可身上却没一点皇家子弟的骄纵与跋扈,无论是对霍曼凝,还是对原主,其实都已尽到了他最大的努力与责任。
这或许也是原主在他允诺帮助她之后,能放心离开的原因吧。她曾在愧意最深之时,搜寻过原主留给她的记忆,发现原主虽然对两人的这段姻缘心存怨恨,可怨恨的人并不是燕恒。
原主与燕恒少时在秋猎上争过一头野猪,两人虽看对方不顺眼,那也只是少年人不服对方,想要超越对方的意气在作怪,而且最终是原主胜了。燕恒作为皇子,输了之后也是心服口服,被人笑话他不如女子,他也浑不在意,还替她扬名道:“各位之中若有觉得骑射之术比得过叶小姐的,不妨同她比试比试,等赢过她了,再来笑话本宫也不迟。”
原主欣赏燕恒的就是这一点,输了便是输了,不会因为自己是皇子就觉得高人一等,拒不承认,更不因为输给一个女子,就觉得屈辱。他尊重游戏规则,也认可他人的成就,却又不受规矩条框所缚,活得洒脱又恣意。若不是他喜欢的人是自己的天敌,两人说不定还能成为好友。大哥叶鸿祯就曾说过,他们性格相合,应该是能处得来的。再则,燕恒算得坦诚,没有欺骗她,依旧是她年少时欣赏的那个少年。
想着这些,叶贞韵终究没把手挣脱出来。她想:反正便宜都已经允他占了,我也不损失什么,就让他开心一下好了,毕竟,他算是救了二哥的命。
而燕恒,他虽然牵着叶贞韵的手,却没怎么用上力,叶贞韵若想挣脱,都不需用什么力气。
事实上,他在伸手的时候,都没想过叶贞韵会握上来。他以为会被她打开,或者无视。所以当感觉到手心里多了一抹温暖和柔软时,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将其握住。
此时牵了一路,眼角余光也一直注意着叶贞韵的燕恒见她虽然纠结,但始终没挣开,嘴角上弯的弧度又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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