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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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个废旧的公园到这里,已经三个小时了,马驼一直没有离开,因为床上的久哥还没有醒。

        房间里只剩下五个人,林尽欢久哥,七姐,开车的男人叫林森,还有马驼自己。

        “她什么时候会醒?”马驼问七姐,因为他看得出这个女人很懂医术。

        “小久身上的药劲很大,醒来需要时间。按照这个剂量,再过5个小时,她才能醒。你过来处理一下伤口!”后面的话,七姐是对着林尽欢说的。

        之后,马驮看见七姐穿着专业的手术服出去了,然后走进了对面的房间里。

        林尽欢看了一眼床上的人后,就跟着七姐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下林森和马驼,马驼见状低声问了声:“这是哪里?”

        林森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院子饭馆儿啊!”

        “什么!”

        马驮只记得,慌乱中车疾驰过他完全没有见过的山山水水,然后搭了一个电梯之后,他就出现在这个重重叠叠的山林别墅里了。

        马驼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平常吃饭的那个老饭馆后面,那片偌大的山庄都属于这个饭馆!

        天呐!

        他恍然明白过来,这就是久哥说的——家!

        他尴尬的站起来去厕所。

        大约半个小时后,迷路的马驼终于找回了久哥刚刚在的房间。

        他看见林尽欢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已经将带血的衣服换了下去。

        林尽欢身上穿了一件更大的衣服,遮住了刚刚肩膀上的枪伤。

        马驼从门口看见林尽欢轻轻拨开床上人耳边的碎发,握上了久哥的手,然后听见他说:“小久,都回家了,不睁开眼睛看一看哥哥吗?”

        小心的呢喃中,几乎是带着万千的祈求!

        不知为什么,看见这样的林尽欢,马驼突然觉得特别难过,他忽然就不忍心进去了!

        房间内,林尽欢整理了小久耳边的碎发,露出了她右耳垂上格外分明的红色胎记。

        曾经的回忆如染料般不着痕迹地浸染而来。

        小的时候,因为这个红色胎记,他经常嘲笑她长了个兔子耳朵。

        长大了再看,珠圆玉润的白皙耳垂之处,忽然平添了一颗朱砂痣,就像是戴上去的玛瑙耳钉。

        人长大了,没想到这朱砂痣竟然也长大了。此刻看来,可爱中,竟是平添了一丝女人的魅惑,让人总有咬一口的冲动。

        林尽欢他自己一直很喜欢小久的这个朱砂痣。

        但是小姑娘自己却并不喜欢,所以那时,她央求着自己给她扎耳洞,为的就是以后能戴上饰物遮住这个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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