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鬼天说变就变。
烈日悬在脑袋顶上,风都带着恼人的干燥。
初始,我满怀激情地坚定地拒绝了褚珩提出的驾马言论。
不多时,我额上挂着细细的汗,落到眉毛处卡住。我没甚在意,双手无力垂在身前,只琢磨着太傅府在神龙街,褚珩这毛孩子到底是怎想的,去了朱雀街。
须臾,汗珠顽强地越过眉毛这堵墙,欢乐地滴进了我的眼睛。
眼里火辣辣的感觉,让我丝地一声抽气。胡乱用袖子使劲搓了后,眼前直冒星星,有些模糊,看周围的景都有了幅水墨丹青的仙气儿。
不得不承认,褚珩的走姿,步伐都是十分规矩、十分大户人家的。
手里握着集市上买下的竹筒,背脊挺得老直,走路不疾不徐,踏着云般轻逸,脸上永远是不僵的微笑。
我老稀罕那竹筒,是个好看的玩意儿——竹筒上的青都似罩着天仙衣裳上的淡淡的纱,上还晕染开来点点白,使人的联想不觉飞到九重天境上去。
而锦上添花的,实则是其上一枝极浅柳枝旁的一诗:“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中一“琼”字,更惹得我欢喜。
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总会很敏感的。
还有,我没有承认“琼”之一名的意思。
我轻咳了咳,见褚珩侧目看向我,还是鬼使神差地说其实我名琼这件事儿。
这么丢人的事儿怎地随便就说了呢?
我扁着嘴,五官挤作一团,手重重拍打自己恍若未开光的脑袋。
褚珩看着我,起先把嘴使劲抿住,眼睛飞速眨了眨,最后用带着些笑意的声音说:“妙极了。”嘴角扬起些,露出了虎牙。
挺招人欢喜的——
个屁!
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得出了个结论——由于看到他那因憋笑而微微红的脸而觉得自己简直是土匪界的耻辱以至于产生薅出一把菜刀砍了他的想法……或许是情有可原的。
这世道是如此的不公平,如那些个大家小娘子,各个淑女淑女不离口,也不晓得个谦虚,这就没问题。但放我这类人身上,准会有噗嗤一声。
我总觉得吧,淑女这词虽说是个好词,但也与我大名有同样的命运——
同样的飘逸而不接地气,清新而不脱俗。
我从来觉得,人就是不要想多,不多想方能心情舒畅,方能活至九十九,所以常告诫自己还是甭那么纠结了。
可我现在就是想不通!
我上辈子定是放走了褚珩他家几头猪!
诚然,我十分纠结。
从我竟一时也忘了从朱雀街走至神龙街的痛可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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