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豆的审判-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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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回答:“以前有个100多万的案件,判了3年。”

        下午继续开庭,现场播放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大豆被问话的视频,还传唤了当时问话的警察到法庭上,警察重点讲了:被告人和转钱给他的那个朋友不熟悉。

        第一天结束后,何辰问律师:“能不能保释可以出境?”

        律师说:“可以试一试,不过保释金要相应增加。”

        回去后,大只广和大豆问何辰:“保释出境是什么意思?”

        何辰说:“增加点保释金,大豆你就可以回国了。”

        大只广:“回国有什么用?还不是有案件在香港没有处理?”

        何辰回答:“大豆这种是非常普通的罪行,如果能保释出境,只要不去香港,这个事也没有下文了。不过只要一经香港,在出入境肯定会被抓,还有心里背负着一个事情未了。”

        大只广又问:“香港的警察不会来中国这边抓人吗?”大豆在一旁也点着头。

        何辰:“大豆这种不是滔天大罪,不属于引渡条例,在中国这边大豆是不会有未结案件,香港警察也不会来这边抓人的。除了一些国际上的恐怖份子,国际大毒枭才适用引渡条例。”

        大豆说:“何辰你的意思是如果能保释出境,我只要不去香港,就等于没事一样?”

        何辰点点头。

        大豆激动地说:“我又没有做过我不走。”

        何辰又说:“这是一个条件,你使不使用是另外一码事。”

        何辰接着讲:‘以前有案件100多万就判了3年,你这个不到100万,所以2年多吧。’

        大豆说:  “2年多也不短啊。”

        大只广也附和着,现在已经请了律师。

        何辰还解释到:“实际不用2年多,减去休息日和公共假期。”

        大只广:“休息日和公共假期?”

        何辰点点头:“休息日和公共假期在里面减去,实际一年左右吧。”

        开庭的最后一天,法官问还有什么问?

        代表律师来了一段煽情的话:“法官大人,我当时人在香港逗留已经大半年,一直行为良好,定期到警察局签到,无论风吹日晒,狂风暴雨也从未缺席过,现在家中的老奶奶准备大寿,很想亲自为老奶奶贺寿,亲手喂上一口生日蛋糕,希望法官能批准我当时人能保释出境。”

        起诉律师站起来反对我们的要求。

        法官听完,瞟了一眼大豆说:“有无30万?”

        律师问了一下大豆,也问一下我们。我们都摇摇头没有准备。

        法官说:“鉴于被告人有出逃外境的风险,不批准,一星期后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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