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我陷入了一个奇怪的梦境,仿佛回到了那个炮火连天,尸横遍野的杀戮之地。
再醒来已是清晨,一睁眼发现自己睡在自习室的沙发上,腿上只盖着一层薄薄的棉毯,浑身上下却不停冒着冷汗。
这还没未来得及起身,桌上的手机屏幕亮了——是警局打来的。
麦克警官在电话中客气地问候了一下我,随后又提议道:“如果方便的话,希望孟先生能再来岛上一趟,我们有要事需要与你沟通。”
我苦笑道:我昨晚压根就没下岛。
玻璃门上传来一阵尖锐的敲击声,我刚一抬头,格蕾就探进了半个身子,朝我笑了一笑,“早啊。我想你应该还没吃早餐吧?”
她说着,抛给了我一袋点心,不用打开就知道是提姆霍顿咖啡店的羊角面包,袋子还热乎乎的,香气四溢,应该是刚出炉没多久。
她今天换了一件深蓝色的卫衣,胸口印有大学徽章,下身穿的是一条撕裂式牛仔短裤——一套学术范和朋克风的奇妙组合。
“哦?看来警察也来找你了。”她进屋后第一眼便瞅见了我还亮着的手机屏幕,视力不是一般的好。
我点了点头,连忙将手机收进口袋,起身整理了一下沙发。
她的目光则是顺着毯子瞄向了我的书包,洋溢的笑容开始慢慢变淡。可她自始至终什么都没有说,正如昨晚我们一起读完「复仇天使」那一章节后,她默默思考了一阵,然后一口喝完了咖啡,道了一声晚安便回自己的宿舍了。
“走吧,或许警方也发现了什么。”眼下的这位助教耸了耸肩,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在空中把它像螺旋桨一样转了一转。当中,我依稀看到了阿帕办公室的那把钥匙。
清晨的曦光将校园笼罩在一片悠闲之中,空气格外清新。外边的雨停了,只留下草坪上些许的早露、渗透于砖瓦间的小水池。
格蕾一跃跳进了她的本田小轿车。虽然车是旧的但外观干净,几乎没有任何污渍。
“这辆老伙计是二手买的,当时才六千加币。”她边唠嗑着,边启动了发动机,“再过几年,估计送废铁回收都不会有人要了。”
路上,我在路上又研究起那个章节,来回默读着,又与《血字的研究》上下文相结合,看能不能摸出一点门道。格蕾几次朝副驾这边看来。
“你觉得这上面记载的事情是真实的吗?”她终于问道,眼睛凝视着前方道路。
我有些如释重负。她从昨晚到现在对这一篇故事只字不提——这么一位外向健谈的人能对此沉默这么长时间,肯定是压抑了许多心事。现在她总算是释放了出来。
我回道:“目前还真没法判断,但至少不像是出自现存的书籍,写法更像是阿帕自创小说的一个章节,”我顿了一下,又拍了拍书本的硬皮封面,“正如这部《福尔摩斯》一样。”。
她略微蹙眉道:“那内容既然不是真实的,为什么要花如此高的代价去保护它呢?又为何绕这么大的弯子把我们指引到此呢?”
我摇了摇头,一时间没法给予答复——这个问题我也纠结了一个晚上。回忆起小时候阿帕在台灯下认真阅读着这本书,我预感这字里行间必然隐藏着重要信息。
维多利亚警局位于省政府大楼附近,是一栋光滑明亮的三层写字楼,大门两侧摆有花坛树苗,乍一看还以为是一所高中,入口立着一桩原住民图腾柱。
格蕾快步登上台阶,
还没进门便笑着挥手道:“嘿,大麦克!”
麦克警官今天穿上了警服,蓝色的衬衫配上黄马甲——皇家骑警的夏日标配。他眯着眼睛向我们点帽致意。看样子格蕾与他的关系貌似很不错。
一阵寒暄过后,他带着我们上到了顶楼会议室,里面围着一大批警官,有的身挂制服警徽,有的穿着简洁的职业装加皮鞋。
“这位是布鲁戴尔先生,我们警署的局长,负责此次案件的所有工作内容。“麦克领着我们来到了一个中年人面前,光头高个,带着无框眼镜和一个吊带裤夹,手握一罐保温杯,挺有书卷气的,让我想起了高中的英语老师。
“斯托克小姐是当天出事前,最后见到孟教授的人,”麦克引见道,“这位是孟游先生,孟教授的外孙,昨天刚从温尼伯赶过来的。”
“请叫我格蕾。”她瞪了一眼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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