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的头一天,就又下雪了。雪再大,也埋不住大家的心思。
路鹏程在家里看着飘扬的雪花发呆。他记得自己本决定在今年初雪的时候,跟罗纹告白。
他喜欢罗纹,自己是第一个知道的,他希望罗纹是第二个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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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鹏程记得这年夏天,阳光很大,开学的时候,同学们都有家人陪着,只有他自己拎了个包,抱着一床卷好的铺盖。
人群中同样的她,显得如此突出。在眼光的照射下,淌着大颗的汗珠,眼睛里闪烁着像汗珠一样的光芒。她也自己抱着一卷铺盖,背着一个大大的后背包。
可能是身上的衣服特别简单、朴素,愈发显得她的小脸格外干净、美好。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一眼就能吸引人的地方。
她越是平平,易淹没在人群里,越是显露在他的心中。
她像一朵被尘土掩盖住的玫瑰,不是所有人都能吹去浮沉,发现她的美。
路鹏程抱着自己的铺盖,追随她的脚步,像是一个来送人的哥哥,径直朝女生宿舍方向走去。
她穿着一双凉鞋,走路的时候,可能因为脚上出了汗,脚一滑,整个右脚的所有脚趾,都从凉鞋的前边挤出来了,十分滑稽。
她没有手去扶鞋,只好用右脚鞋子的后跟部,磕向左脚的鞋子,磕两下,右脚稍微松动了,脚趾又像小鱼一样,向后游游,游回原处。
她把右脚抬起来,左右看看,幸好鞋子没坏,她露出满足的微笑,继续抱着自己的行李,走进了女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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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鹏程记得新班开学的第一天,她走进班里的那一刻。还是那身衣服,还是那双鞋,所以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班里有风姿绰约、螓首蛾眉的,有锦罗玉衣、光鲜亮丽的,有成绩斐然,独占鳌头的,有阔步高谈,哗众取宠的……路鹏程独喜欢罗纹这样不为人知、普普通通的。其实他自己不也是,存在于别人光环下的黑暗中。
罗纹每每嬉笑打闹都是跟汤莎莎她们一起,是她们带给她快乐,所以魏小林看不惯她们宿舍的人时,路鹏程会站出来守护她们,只是为了守护罗纹的笑。除了那些璀璨夺目、出类拔萃的人,像罗纹这样平凡的人,也应该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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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班叫罗纹去办公室那一个晚上,路鹏程是第一个被叫过去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说几句让他注意学习,为自己打算打算的话。接着叫过去的,也是班里像他这样的典型的人物。只是路鹏程不明白,为什么罗纹被叫了过去。
于是罗纹去办公室的时候,路鹏程借口上厕所,也跟了出去,远远地听着。他不知道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为了什么,但明显听见了班主任的疾声厉色。即便对他这样的人物,班主任刚才也没有发脾气动火,只是像聊天一样,随便说几句,仿佛醉翁之意不在酒,罗纹才是重头菜,叫他们去只是走个过场,做个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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