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崇文年间,皇帝曾经御笔朱批写到:大胤有三绝,李长安的诗、张涵钧的字、公孙瓒的剑。
公孙瓒的剑器舞,见过的人才知道,身临其境、名不虚传。
钟鼓号角齐鸣,是预警,是战场上敌人来袭的预警。沈妙记得这道号角声她在雁门关的时候也听到过,是燕地独有的鹿皮号角发出的号音。
琵琶声起,眼前是无边无际的旷野,是举目远望荒无人烟的戈壁。弯弯曲曲的河道早就干枯的没有一丝水迹,夕阳斜斜的映照在沙地上,零零散散的枯草给大地留下片片阴影。
筝声进,似狂风骤起,掀了黄沙与枯草,直捣远方。烟尘滚滚,仿佛听见了兵甲与铁蹄之音。
穿着铜甲的伴舞围成一个圈缓缓上场,还有另一部分只着布衣,腰间围着兽皮脸上涂着油彩扮做匈奴人跟在他们身边。
传说中,为了保护子民,这一代匈奴王兰旭曾经亲手猎杀过一头有二十几米长的巨型狼王,取出它的心给部落孩童食用。因此,匈奴人近十年来疯狂的侵略边境,企图夺回燕云之地。
就像传说中的那样,扮演狼王的舞者头上戴着顶野狼皮的帽子以作区分。
燕军与匈奴兵马遭遇,两两相止,无人轻举妄动。
是钟声,燕军阵型散开,少年身着一身白衣,外罩银色软甲,手中提着杆长枪踏空而起。枪出如游龙惊鸿,径直和狼王所持的青锋相对。
他在空中旋身,长枪挽花,挥出阵阵寒芒,又像流星点点自空中落下,斩灭狼王掷来的剑虹化解了危机。而后绚烂的光芒冲天而起,好像要与天幕相连。
喊杀声震动。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乐声毕,伴舞排成两队依次有序地从偏角门退去。为首的银甲少年抱拳站定,他放下枪后双手绕到后脑,准备解下刚刚跳舞时候绑缚的面具。
黑色面具下露出的是一张精致年轻的脸,巧笑倩兮风情万种,左眼眼尾下是颗淡淡的桃花痣。
“教坊司副使公孙瓒,见过陛下,见过太后、皇后。”
沈妙只觉得这人的声音就像深山幽谷里的淙淙山泉清脆悦耳,一字一珠地直直跌落在玉盘之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动清新的沁人心脾
是个姑娘啊,她不禁咋舌。刚刚的破阵舞跳的雄姿英发,气吞山河。实在是太有力道了,如果公孙瓒摘下面具不说话的话,她真的会觉得这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公孙副使的枪使的不错。”皇帝点点头示意她可以起来了。
“陛下谬赞,实在是燕王府萧家枪的威名如雷贯耳,臣就临场前自作主张把剑换成了枪。”说到这儿公孙瓒的眼神看向萧恪,而后又收回低头。“希望燕王殿下不要怪臣班门弄斧。”
萧恪含笑摇头,示意自己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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