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旅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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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诩不说话了。

        菲米莉丝继续道:“我见过很多人,一口一个为大局着想,一口一个为了苍生。可所做之事,无不是中饱私囊,欺压他人。我觉得,那种人,才是自私,可恶至极。”

        “当然,我所说的旅鼠小队之所以叫旅鼠小队的理由,和这无关。”

        她目光直视着前方,本就涣散的双目此时更加看不出到底是在注视哪里。

        “最开始,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我也很是迷茫,虽然心里有着目标,但是那个目标太过高远,以至于我根本想不出该如何完成。

        那个时候的我驻足不前,我每天都在思念我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回去。”

        陆诩用余光扫视菲米莉丝,她双手撑着下巴,整个人蜷缩在一起,抬眼仰望天空。

        这个时候,她才没有队长的威严,也卸下了一直照顾他们这些队员时所表现出的成熟外套,展露出同龄人所应有的青涩稚嫩。

        她的话里面,包含着她的过往,有些东西没有说全,陆诩也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过对于目标的事情,他却意外的与菲米莉丝当初的想法吻合。

        他很好奇,对方最终是如何迈步,走到今天的。

        “我的实力很低微,身上带的盘缠很快就花完了,我需要生活,于是就在一家店铺里面工作,一直做了几个月。

        当时我是知道自己需要成为猎人的,因此攒了很多钱,一边工作,一边磨砺自身,盘算着实力勉强能够进入最近的一处秘境之后,我便辞去了工作。

        我和赫蒂很小的时候在一起生活过,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多年不见,但仍然还有一点联系。

        当时她正好出门,想要历练,于是找到了我,和我组队。

        我们一起在秘境战斗,之后遇见了在小酒馆当学徒工的林塞。那个时候林塞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他和母亲相依为命,酒馆给的工钱很少,勉强够他和他母亲生活。

        赫蒂见多识广,曾经跟我说,林塞天赋不错,人很老实,如果我们要找队友,就找他那样的。

        当时我还没有创建小队的想法,因为我觉得自己在外面,连自己都管不来,怎么可能管理好队伍。

        不过就在不久后,林塞所处的酒馆,老板在一个晚上失手杀掉了一名不入流的武者,为了逃避罚金,老板将责任推到了很老实的林塞身上。

        如果不是林塞的挚友,他根本不会得到这个消息。

        而那个时候,我和赫蒂已经决定离开那个地方,去另一个秘境。

        大概过了两个月,我们在离林塞所住的很远的一处城里面看到了他,那个时候他衣衫褴褛,整个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巨大的骨架看上去很是渗人,就坐在街道旁,盯着一家卖面饼的店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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