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破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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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黑水镇,现在的常住人口一共是一百三十一人,而且小镇的环境你们也看到了,三面环山一面靠水,镇里唯一出入口,便是招待所门口的那条柏油路——总不可能有人为了一罐宠物湿粮,跋山涉水地从野外进镇吧?我们镇子外面几乎就是原始森林,你走远一点,野狼、蟒蛇什么的都能见到,很危险的。”

    何君的这番解释可以说是很详尽了,老刀无话可说,点点头不语,继续查看起尸体其他部位。

    程城皱眉道:“凶手将狗粮涂抹在尸体身上,就是为了勾引野兽去撕咬尸体吗?小何你刚才说镇子外面的森林里有狼,会不会是狼咬的?”

    “不会,应该是一条宠物狗。”我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悬挂于半空中的尸体和床面的距离,补充道,“半米的距离……而且尸体被啃食的部位,撕裂痕迹很大,吃掉的部分应该至少有3-5公斤的肉……至少得是一只中型犬,才有这样的体型和胃口。”

    何君惊讶道:“吉侦探,你这么快就确认了?依据呢?”

    我不答反问:“尸体是什么时间发现的?”

    “前天夜里——十一点左右。”

    “死亡时间呢?”

    “最多三天。”

    问完,我点点头,用手一指尸体那完好无损的腹部:“一般来说,食肉型野兽抓捕到猎物后,都是习惯从最为柔软的腹部开始进食,直至掏光猎物肚子里的内脏,然后才会开始分食四肢等部分,而如果是宠物啃咬人类的尸体,则大多是从身体的末端开始的——基本上就是四肢和头部了。这是经过统计得出的大数据,你们也可以回忆一下你们看到过的《动物世界》之类的纪录片,应该也有类似的场面。”

    众人露出思索的神情,尽皆点头。

    何君还有点不服气,追问道:“那你又怎么确定是中型犬?从撕咬痕迹上看,猫狗应该都有可能吧?”

    “尸体距离床面大约半米,并且请大家仔细看这些伤口,注意它们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只大型犬,那么它只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轻松够到尸体,完全用不着跳跃。而要留下这种撕裂伤口,这只宠物必须是跳起来啃咬,并利用躯体的重力来撕扯肉块,才能造成。那么,为什么不能是小型犬或者猫呢?理由很简单,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里被发现,也就是说,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可供这只宠物‘作案’——猫和小型犬,一顿可吃不下3-5公斤肉。现场虽然血迹淋漓,但并不凌乱——如果是多只宠物一起进入的话,肯定会发生争夺食物的现象,现场一定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最后,我总结道:“其实这些东西,只需要采集现场的毛发做一个化验就可以了,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只能靠推理。”

    何君听我说完,一脸的惊讶,张了张口,一副想说点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不出的样子。

    我知道,像何君这样性格的人,都有些固执,她一开始有点看不起以我为首的私家侦探团队(主要是李逸这个家伙有点丢分严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她竭力在寻找我的推理漏洞,这是一种习惯思维,没什么奇怪的。

    第一印象,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往往超过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未免这位性格要强面皮又薄的小女警觉得尴尬,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和她进行过视线接触,现在更是转过头,去问蔡智恒:“蔡局长,你们应该进行了现场的第一时间勘察,受害人有没有受到过xin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务系统的老资格(或者曾经是),蔡智恒一个边远小地方的警员,在他们面前,确实没什么好装腔作势的。但我却不能跟着程城和老刀一样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点蹬鼻子上脸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仍旧用“蔡局长”称呼他。

    另外,由于尸变的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严重,尤其是jing液等体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难从那一滩包含着血液等各种体液的半干状态的粘稠物质中分辨出来的,就算加上嗅觉也不行,毕竟一般人可没长一副狗鼻子——我也没必要那么为难自己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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