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第100章-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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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出看到玄都非常凶残的把那只跟她魔杖一摸一样的糖一掰三段,最大的递给了斯内普,最小的留给了自己。

        “不是,玄都,说真的,你掰扯这个东西的时候……心里面一点都不痛么?”

        说实在的,看着一个巫师徒手掰断自己的魔杖是需要一点心理素质的,虽然这也不是真魔杖,只是长得像的糖果。那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

        就算冷静如旁边的斯内普,眼角都抽了抽:“我一直认为,玄都,你不应该是一个巫师,你应该是个……”

        难得的,斯内普一时半会也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

        好在奥伯很快给他补上了:“莽夫,西弗勒斯同学你是想说这个词吧。”

        这个形容词非常到位,不亏是玄都的哥哥,但是他显然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在大部分人看来,他跟玄都一样莽,甚至还会更莽一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兄妹二人的莽。

        斯内普的眼角又抽了抽。

        玄都不吃巧克力,但是对糖还是挺喜欢的。就算可以完全不吃人类食物,可是谁会拒绝甜滋滋的麦芽糖和草莓糖浆呢。

        至于被说成莽夫的玄某人,根本不在乎这个问题,笑了笑,就接着舔自己的糖了。

        斯内普看她吃的这么高兴,没忍住,也撕开了包装,小心的咬下了一小块。

        呜,味道确实不错。

        下列车分别的时候,斯内普忽然塞给了她一个本子。

        “这是?”玄都好奇的低头看着手里这个陈旧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跟巫师用的不太一样,巫师们普遍更加习惯于用各种龙皮或者神奇生物的皮来作为笔记本的包装,加上里面的纸张用是用的能够保留足够久粗羊皮纸,以至于他们的笔记本不仅价格高昂,同时还总是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

        但是这个笔记本没有,它是麻瓜的,而且非常老久了。

        在它陈旧的牛皮封面上面写着‘thisbookisthepropertyofthehalf-bloodprince’。

        “本书属于混血王子……”玄都有些疑惑的皱眉:“西弗,你什么时候成王子了?”

        “是普林斯,玄都,你真应该好好从新学习你的英文。”

        红发女孩撇了撇嘴,翻开了笔记本,上面有很多明显是抄录的东西,还有从一些书上面剪下来在贴上去的玩意。

        难得的是,这份剪报混着笔记的本子上有两种墨水,一份是抄录的,一份是写批注的,写批注的墨水呈黑红色,比抄录用的纯黑色颜色要鲜亮很多,彼此对照形成,能够最快的像看这本笔记的人阐述批注人的观点。

        玄都认出了这份笔迹。

        “这是你的笔记本么,西弗?”

        “看来你还没有蠢到不可救药。”斯内普挑着眉毛,表情带着一丝丝的愉悦,显然是对玄都那副惊讶又带着点崇拜的表情非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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