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回 堂审(一)-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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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哥说道:“草民心服口服,只是一切计划皆出于草民,玲珑只是从旁协助,望大人将他从轻发落。”

包拯说道:“本府自有分数。展护卫,那许银彪竟敢雇凶杀人,且在破庙之中,致何大妈伤重而死,人证物证可俱在?”

展昭说道:“虽然抓捕了三名杀手,但这三人皆不肯说出是受谁人指使,尚未有足够证据逮捕许银彪。”

柳迟上前行礼,说道:“包大人,我在救下玲珑之时,从凶手身上中,顺势取了一件物事,不知可否作证?”于是把一个袋子呈上。

展昭接过袋子,呈给包拯。说道:“大人请看,这袋子我认得乃是许家店铺伙计之物,上面印有许氏米店的标记。”

包拯接过端详,点头道:“确有许氏米店的标记。”

展昭对柳迟点头一笑,对他的细心表示赞许。

小五哥又说道:“草民还认得杀何大妈的凶手,乃是许氏米店的伙计之一,那凶手若被逮捕,我愿当面指证。”

包拯说道:“喔?既然人证物证俱在,展护卫,可先传那许银彪问话,一探虚实。”

这时,幕僚公孙策站起说道:“且慢!大人,依学生看来,就这本账簿所反映的内情,整个案件非比等闲,万不可打草惊蛇。”

包拯问道:“那许银彪一介米商,顶多不过送贿赂买关节,从账本如何看出非比等闲?”

公孙策道:“那许银彪从事米粮业之前,曾包办过河工,这里有一本账本是我刚从县衙存档案处借来的,正是许银彪上交给县里的河工开销底账。”说罢,呈上一本账本。

公孙策接着拿出另一本簿子,说道:“这本便是柳迟所呈,凶徒要抢,玲珑小五从许家书房所盗的账本。它是许银彪与官员上下其手、中饱私囊的私账。学生若是说出几个名字,大人恐怕要大吃一惊。”

包拯接过账本,才翻了一页,说道:“你说说看。”

公孙策说道:“首先,是许银彪嫡兄,许银堂。”

包拯早有预料,点点头道:“现任河南府知府。”

公孙策又说道:“裘劲。”

包拯微微一惊,说道:“工部员外郎?”

公孙策继续说道:“孙英元。”

包拯合上账本,慢慢站起,半响才说道:“京西北路经略使,封疆大吏。”

公孙策说道:“王桐。”

包拯愕然说道:“枢密院副使,当朝一品大员。”

公孙策说道:“还有其他名字,有待大人仔细审阅。”

包拯转过身来,满脸难以置信,说道:“你是说,方才那些名字,都在这账本上?”

公孙策点头道:“正是,而且银钱来往,皆有数据。”

包拯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瞠目结舌,说道:“这……”

众人见连包拯都惊讶不已,都觉此中情况应该相当严重。

包拯说道:“这王枢密副使曾任户部侍郎,掌管国库;孙英元曾任何务督办;许银堂曾任孟津县令,这些都与治河有关。莫非…当年他们曾…。”

突然,包拯一拍椅把,正色说道:“此事必须彻查,说不定此次黄河决堤,其灾有因。以至于数万灾民流离失所,千顷良田成为涝区,诚堪浩叹。”

公孙策说道:“大人请勿激动,这其中内幕隐情,必定盘根错节,牵涉极广,稍有不慎,走漏风声,就会变得十分棘手。”

包拯说道:“一点不错,我只是想到灾民流离惨况,想到圣上殷切叮嘱,想到居然还有人克扣中饱河务工款,忍不住热血上涌。事不宜迟,我们连夜将这些账簿整理出头绪来。”

公孙策答道:“学生遵命。”

包拯说道:“展护卫,你保护好玲珑、小五、以及那位受伤长者,他们皆是此案重要证人。”又回头来对柳迟说:“柳迟,你连夜报信在前、救人取证在后,本府应记你一功,此案你亦是重要证人,还请不要离开荥县。”

柳迟说道:“草民遵命。”

展昭乘机说道:“包大人,这位柳兄弟其实有桩冤情待雪,但眼前之事较为紧急,属下斗胆请大人答应,替柳兄弟讨回公道。”

包拯说道:“既有冤情,本府自不能袖手旁观,待此案完结,你随我回开封府,细细说明。”

柳迟说道:“谢过包大人,谢过展大哥。”

待众人去后,房内只剩包拯、展昭、公孙策三人,展昭说道:“大人,属下还有一事呈禀。”说罢,将当日从玲珑身上所缴得的宝剑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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