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高义来历-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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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旧是麻小萝放饭。

        新建造的营地中还没来得及建桌子椅子板凳之类,所有人都是席地而坐,无论男女,都坐在大荒肥沃的黑土地上,捧着碗吸溜浓稠的肉汤。

        只有麻小萝例外。

        她的早饭是一种红色和紫色相间的果实,很脆,不太甜,口感有些像苹果。麻小萝其实也不喜欢吃苹果,但是和肉汤比起来,她选择吃这个。

        侍卫长高义一宿没睡,却精神抖擞,问她:“你不吃肉?”

        麻小萝啃了一口“苹果”,淡定地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高义的表情藏在头发下面看不太清楚:“我想说什么?”

        麻小萝懒懒地说:“我不和你白瞎,我要是猜中了,你去把脸洗了行不,大哥?”

        高义不说话了。

        麻小萝又说:“我自然知道吃肉对身体好,补充能量,精力充沛,不论是练武还是练气,总得是有肉的,这道理我不是不懂。”

        但是那玩意儿太难吃啊!!!

        野狼肉——姑且称呼那一个个骨架子有小牛犊那么大,却没几斤肉,牙齿还长了里外两排的东西叫野狼——野狼肉的肉质干巴巴还酸不拉几的,就算是加了野菜去腥,还有调料中和。

        那肉汤依然难吃的可以。

        麻小萝在还没饿死之前,实在是吃不下去。

        “肉做的不好,味道还不如苹果。”麻小萝点评说。

        苹果的味道自然也不算很好,不算很合麻小萝的口味。

        高义:“……”

        “我去洗脸。”

        他在河边洗脸,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练气?他听得很清楚,方才麻小萝口中脱口而出,就是练气二字。

        这方世界,竟然有炼气士的存在么?

        那一天深夜,红月之下,高义在杀猪铺子后院的水井中醒来,浮出水面的瞬间,看着天上血色圆月,和身侧死去不久的浮尸,他还以为这就是地狱。

        可当他从井中爬出来,沥干湿漉漉的衣服,呆坐了许久,却等到天亮了。

        天亮了……有日光的地方,自然不会是地狱。

        高义之后便以井中浮尸高义的身份,在乌苏城中一日日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有人把猪送到他的铺子,他那就杀了,他的刀法精湛,杀人的时候精湛,杀猪的时候一样精湛。

        杀了之后便卖。

        乌苏城中用来交易的金银和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没什么不同,度量衡有些不一样,但是很快就熟悉起来。

        高义本来以为他会这样在城中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浑浑噩噩度完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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