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曼妮和毛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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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进新月酒吧,将黄昏中最后一缕光线格挡在厚实的木门外面。

        我朝着生意冷落的房厅中望了一眼,选了一个昏暗的角落坐了下来。酒保为我端来一杯没有兑水的高度葡萄酒。

        我望着窗外。

        街上的灯光渐渐点亮,马路上的车灯也依稀多了起来,行人在酷暑消退的暮色中匆匆忙忙地路过我的眼前。

        当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当霓虹灯光取代阳光的作用跃上夜空,我已经喝下了两杯干烈而又醇厚的干邑葡萄酒。

        我的眼里升起酒醉的迷雾。

        你可能早就一无所有,也可能一夜暴富,只要你还能在伶仃大醉之后的清晨中醒转,你就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点,在深圳这样的城市里,无论如何都得走下去,尽管你弄不清楚正往着哪个极端靠近。

        我没有任何选择,我必须走下去,特别像我这样的人。

        将昂贵的纯正葡萄酒低价卖予和我具有相同嗜好的酒鬼只是我心里偶然兴起的恶作剧。

        我经营着散落在深圳街角里十个大大小小的酒吧,都铺着油脂色松木地板,墙壁刷成酱紫色,房顶上架着圆形滚木,灯光灰暗,吧台和大厅隔断处种满四季的鲜花。

        这让我能找到残留在脑颅内的一丁点对于童年时的居所无法证实的印象。

        时日愈久,我在酒吧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渐渐习惯了与一群因为“留恋生活”所以顾不上回家的男男女女卷起舌头道晚安。

        我们似乎都能在这个黑得发窘的环境里找到解除忧愁的办法—付出时间或者金钱带给人的快感,不胜酒力后的迟钝与健忘,总能缓解一些无法捉摸的痛苦。

        我从来都不会依靠酒吧挣钱,虽然酒鬼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得手的钱。

        酒吧的运营更雷同于我的一种暗自的挥霍,我带着快慰的心情将大把的钞票扔回到酒吧圆鼓鼓的酒瓶子里。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从昏暗的灯光下看着一张张迷醉的脸,这就是我舍得用最好的基酒调最便宜的鸡尾酒的原因。

        我又是一个手持“般若的面具”的人,我偶尔做些洗钱的勾当,数目不菲,我把这些酒吧房子变成了一个“让人看不透的魔法盒”。

        仅有一次,我以为被人盯上了,后来才发现,我不过是被人看成了一位手段低劣的假酒贩子。

        他点了同一种威士忌,接着从腋下拿出五瓶不知来处的酒样,他抬起手臂,用一根刚硬的食指顶着我的胸口,尽力瞪着眼睛,看着那个杯子说,其它酒的味道几乎一模一样,只有它,孤零零的,像是一只阿沙瓦犬。

        我将他热乎乎的嘴巴推离开我,没好气地朝他吐气,翻白眼。

        用杀死一条狗的能耐将他赶了出去,并对他说,他是一个吃惯了狗肉罐子的人,但看起来还没吃到过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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