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维罗妮卡打算去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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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离开这里,到外面死去。我要爬上卢布尔雅那的城堡,从前我总去那里,可是从来没有在近处好好看过它。我想和那位在冬天卖栗子春天卖鲜花的大婶说说话。我们总是擦肩而过,可我从来不曾问候她一句。我想不穿外套在雪天里走走,感受屋外的寒冷。从前我总捂得暖暖和和的,唯恐得了感冒。我想让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想向对我有兴趣的男人微笑,如果他们请我喝杯咖啡,我一定接受邀请。我要吻我的母亲,告诉她我爱她,在她怀里大哭一场,对于感情的流露,我不会觉得羞愧,因为它一直存在,只是从前被我藏起来了而已。如果有一个男人邀请我去舞厅,我会接受,我会整夜跳舞,直到筋疲力尽。然后我会与他共度良宵。这一次我想投入地度完这生命。

        去爱吧,像维罗妮卡那样。

        现在,立刻,马上,不要再寄望于明天和下一个明天。

        人总是用一生来妄想明天的种种可能,直到死前的那一刻,还在想着下辈子。回忆起过去的岁月都是那么清晰。当自己身处于每件事情作出判断时都是觉得非这样不可的,然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那时你以为自己会有种种的结局,可是等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变成了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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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这章之前恰好看到一篇豆瓣评论,卧槽有文化真可怕。

        人家写得比我这个辣鸡好的多了,感觉看完后确实很多疑惑能够迎刃而解,特意转过来贴一下。

        以下内容含有剧透:

        “

        这是一本二十世纪思想史

        st斐济猫评论维罗妮卡决定去死

        保罗·柯艾略压根就不像个南美作家。大概“到过”马克尔斯的马孔多的人都不会在接受南美作家的作品里有什么明显的理性意味。不管是马拉美,博尔赫斯还是科塔萨尔,南美文学一直都是神迷主义驰骋的疆域。就像对科塔萨尔最贴切的评价恐怕就是:“马尔克斯以北,博尔赫斯以南”,但是即使把科塔萨尔也算上扩大南美文学的符号意义,你也很难把柯艾略也算到其中。柯艾略像一个欧洲人,德国法国交界处出生,并且在英国住了很久的那种人,作品散发这清晰得有些露骨的思想理性。但是他没有霍恩比那么朋克,说到底巴西的都市性并没有英国那么熏人;他也不是阿兰·德波顿,虽然口气也有些“马斯洛”,但是也没有那种故作出来人文关怀。

        这部作品其实非常不容易阅读,因为一般的读者很容易会在阅读开端就走了岔路,到最后又发现结尾“公主王子”的模式俗套而又不够煽情,但又习惯性的要彰显一个读者的人文怜悯品德,最后不得不做出一个看似中肯的评价,呼吁大家关注疯人与正常人在各个层面上的权力平等。更有甚者谴责院长的非人道治疗。这些低级误读都从反面固化了小说本身的意谓,因为说到底人们依然在关注“疯”与“死”,就像小说中提到的一个日常秩序的因果逆转:因为有家庭主妇按时烹调一日三餐,所以人们才会按时吃饭。说到底,因为我们觉得自己“正常”,才会对疯病如此敏感;因为我们认为自己“活着”所以才对“死”如此恐惧。

        这部作品的真正伟大之处在于它的“毫无新意”,所有的小说元素不过是二十世纪从弗洛伊德到福柯、鲍曼思想的文学性表达而已(当然中间还是需要古希哲学思想表现人文关怀),可是想把几乎二十世纪思想界的主干在十二万字中表达出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而保罗·柯艾略就用这样一部作品致敬了整个二十世纪。二十世纪思想的大集合赋予维罗妮卡这个人物一个从觉醒到寂灭的循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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