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昆,拖着一副近乎两百斤的肥胖身躯,卑微地活在这有些许令人绝望的城市。
“唉,房价又涨了,我这种漂泊子外的打工族,想要在这城市安家,真是想都不要想!”
说话的是坐在曹昆前排的一个女员工,她又在上班时间偷偷摸鱼了。
曹昆无意中瞥见了对面的电脑屏幕,此刻上面正显示着天京市的房价,市中心已然超过十万一平了。
“嗨,怕什么,咱红姐长得这么漂亮,还怕找不到有钱男人,到时候别说是在这天京市安家,就是少奋斗五十年,也不在话下呀!”这回说话的,是坐在“红姐”旁边的一个姑娘。
这时,曹昆才突然想起,前面那个被称为“红姐”的姑娘,名叫张楚红,才刚来这家公司不久。因为她的名字叫起来不算顺口,至今也不能全然记得。
事实上,这只是曹昆给自己找的借口而已,不止是她,即便是公司的老员工,名字顺口的不顺口的,他至今也不能全部记得。
说好听点,曹昆的个性比较内敛,说直白点就是孤僻,和同事交流很少,因之他们的名字,记得清楚与否,并不重要。
曹昆供职于一家计算机公司,职位是网管。说是网管,其实干的活儿很杂,相当于技术后勤,这个岗位,在平时公司系统平稳运行时,没人会记得。因此,他的工位,也位于办公室内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两侧甚至都没有坐着人,只有他,孤零零地坐在那里。
“昆哥,请你喝饮料!”随着啪嗒一声响起,一杯冰镇可乐被拍在曹昆办公桌上,曹昆循声望去,一张英俊的面孔浮现在他面前。
来人名叫吴善尊,是办公室的人气之星。
面孔英俊,身材挺拔,主角脸。
此时,曹昆的确有些渴了,但因为身体肥胖,一直想要瘦身的他,早几个月也就不再喝这种饮料了,可是,此时吴善尊已经把手掌搭在了自己身上,曹昆知道,就算他努力解释了,对方也只是会以为他是不给面子。
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得罪别人。曹昆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吴善尊,问:“说吧,什么事?”
吴善尊嘿嘿一笑,道:“是兄弟就帮个忙呗?今晚我有个约会,我要是不去的话,她非得跟我闹不可,做兄弟的可不能见死不救啊,替我值个班?”此时正值下班前夕,作为天京市天翔计算机公司网络部的员工,按照值班表,今天轮到吴善尊值班。
这种差事没人愿意做,更何况,像吴善尊这种帅哥,又是去会他不知第几百任女友,男同事心里多少有点酸,更别提替他值班了。
幸好部门里有个好脾气的曹昆,兢兢业业如老黄牛一般,因此他也就成为吴善尊找人替班的第一选择。
而且,曹昆这个人的性格,别人有事找他帮忙,基本上不会拒绝。
果然这次也不例外,曹昆在心中叹了口气,作为进入社会后就不喜欢与人争执的老好人,曹昆想了想,自己即便是回家去,也没什么事情做,不如卖同事个人情吧。
于是,曹昆点了点头,道:“成,你去约会吧,我就是早回去也没有事做!”
“好兄弟,够义气!”吴善尊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拍了拍曹昆的肩膀,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工位。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同事忽然说道:“不对啊,善子,我记得你女朋友不是挺温柔的?怎么突然就变母老虎了?该不是你又换人了吧?真换人了,
可别忘了带出来给我们开开眼!”
吴善尊并没有反驳,笑呵呵地说道:“成啊,等对机会了就带出来跟大家认识下。”
吴善尊说完这句话后,坐在曹昆前排的两个女孩,神色同时暗淡了下来,看来,自己又没机会了,即便原本机会就很渺茫。
这时,青春痘同事瞪大了眼睛,说道:“卧槽,真的换了?啧啧!”
是的,凭吴善尊的相貌,能做到这样频繁地更换女友,也在情理之中。
这可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啊!青春痘同事心中酸酸地想道,自己想交个稍微看得过去的女朋友,简直是难如登天,而吴善尊这种人居然能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这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想到这里,青春痘同事的面部,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青春痘”对吴善尊的风流,感觉既嫉妒又羡慕,他本不想再继续追问,可却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嘴巴:“那个,是不是新女友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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