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为了“避难”,为了不让人们轻易就看出《红楼梦》写的就是曹李两家(曹寅家和李煦家,即曹霑家和脂砚斋家)的事,把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一部分共同的经历、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爱情,写进了“林黛玉”这个人物里。——“避难”,或说“避难法”,是脂砚斋的原话。
曹雪芹把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一部分共同的经历、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爱情,写进了“林黛玉”这个人物里——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
《脂砚斋评石头记》第二十六回
贾芸连正眼也不敢看,连忙答应了。又进一道碧纱厨,只见小小的一张填漆床上,悬着大红销金撒花帐子。宝玉穿着家常衣服,靸着鞋,倚在床上拿着一本书看。[甲侧]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
我们来看脂砚斋所写的“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这一句批注。这一句批注,极重要。
现在,我们就来剖析一下这一句批注的意思。
将,把。
余,即“我”,在脂砚斋所写的这一句评注里指脂砚斋自己。
钗,指薛宝钗。
颦,指林黛玉,林黛玉字“颦颦”,出自《红楼梦》第三回:宝玉又问表字,黛玉道:“无字。”宝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妙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
知己,《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就写明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你我虽为知己”。——因此,笔者即知,脂砚斋的评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正是对“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
幸,幸运、幸福。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
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
———
既然脂砚斋的批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是对“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那么脂砚斋的这句批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的意思其实是:
“我”现在回想起来,(曹雪芹)把余(即“我”、脂砚斋)比作薛宝钗、林黛玉等,是一个知己,余(即“我”、脂砚斋)感到这是何等的幸运和幸福啊。
脂砚斋的评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是对《红楼梦》里所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也就是说,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把脂砚斋写进了“薛宝钗”、“林黛玉”等人物。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曹雪芹把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一部分共同的经历、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爱情,写进了“林黛玉”这个人物里——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把“我”—脂砚斋写进了“薛宝钗”、“林黛玉”等人物)”,因此,脂砚斋就是史湘云。
———
正因为脂砚斋就是史湘云,在“袭人因见宝玉看了字贴儿,便慌慌张张同翠墨去了,也不知是何事”后,脂砚斋才会特意写下批注曰,“忽然写到袭人,真令人不解。看他如何终此诗社之文”。
曹雪芹“忽然写到袭人”,是因为袭人接到了别人送给贾宝玉的“海棠花”后,袭人又派宋妈妈去给史湘云送东西。宋妈妈回来说,史湘云听见起诗社作诗“急的了不的”,直接引发了贾宝玉晚上和次日一早就去贾母处“催”贾母派人去接史湘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
曹雪芹把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一部分共同的经历、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爱情,写进了“林黛玉”这个人物里——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
《脂砚斋评石头记》第二十六回
贾芸连正眼也不敢看,连忙答应了。又进一道碧纱厨,只见小小的一张填漆床上,悬着大红销金撒花帐子。宝玉穿着家常衣服,靸着鞋,倚在床上拿着一本书看。[甲侧]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
我们来看脂砚斋所写的“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这一句批注。这一句批注,极重要。
现在,我们就来剖析一下这一句批注的意思。
将,把。
余,即“我”,在脂砚斋所写的这一句评注里指脂砚斋自己。
钗,指薛宝钗。
颦,指林黛玉,林黛玉字“颦颦”,出自《红楼梦》第三回:宝玉又问表字,黛玉道:“无字。”宝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妙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
知己,《红楼梦》第三十二回就写明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你我虽为知己”。——因此,笔者即知,脂砚斋的评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正是对“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
幸,幸运、幸福。
《红楼梦》第三十二回
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林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之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之知矣;既你我为知己,则又何必有金玉之论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滚下泪来。
———
既然脂砚斋的批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是对“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那么脂砚斋的这句批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的意思其实是:
“我”现在回想起来,(曹雪芹)把余(即“我”、脂砚斋)比作薛宝钗、林黛玉等,是一个知己,余(即“我”、脂砚斋)感到这是何等的幸运和幸福啊。
脂砚斋的评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是对《红楼梦》里所写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互为知己”的有感而发。——也就是说,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把脂砚斋写进了“薛宝钗”、“林黛玉”等人物。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曹雪芹把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一部分共同的经历、他自己(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爱情,写进了“林黛玉”这个人物里——用脂砚斋的话来说,就是“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在《红楼梦》里,曹雪芹把“我”—脂砚斋写进了“薛宝钗”、“林黛玉”等人物)”,因此,脂砚斋就是史湘云。
———
正因为脂砚斋就是史湘云,在“袭人因见宝玉看了字贴儿,便慌慌张张同翠墨去了,也不知是何事”后,脂砚斋才会特意写下批注曰,“忽然写到袭人,真令人不解。看他如何终此诗社之文”。
曹雪芹“忽然写到袭人”,是因为袭人接到了别人送给贾宝玉的“海棠花”后,袭人又派宋妈妈去给史湘云送东西。宋妈妈回来说,史湘云听见起诗社作诗“急的了不的”,直接引发了贾宝玉晚上和次日一早就去贾母处“催”贾母派人去接史湘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