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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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第一个去的,便是于元青的院子。彼时,于元青正在院里跟高凌忧斗蛐蛐,见她来了,两个人齐齐停下看她。可惜,她只是询问了衣服是不是于元青的,在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以后便离开了,没有过多停留。在此过程中,甚至没有多看高凌忧一眼。这令他的自尊心受到了重创。

        高凌忧私底下曾经跟他的跟班们讨论过这一届女弟子中能排的上美人的十位,号召大家都来投票,最终根据投票排出了她们的名次。慕云樱跟齐鸢双双遥遥领先,不分伯仲,最终还是他投出了关键的一票,定下了慕云樱的“峰花”之位。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对慕云樱很上心,一直期待着两个人有朝一日能发展出什么才子佳人的故事来。可慕云樱就像一朵高岭之花,对任何人的示好都视而不见。

        高凌忧和于元青都是本地商户之子,比起寒山峰大部分弟子来说家境算是优渥的。他也一直对自己的才貌比较自信,毕竟是进了优秀班的人。他也隐约听说过慕云樱是受掌门优待的,她的家世也很不错。

        他以为,他跟她很般配。但却没有想过,慕云樱其实最瞧不上商人子嗣。

        即使在她的爹爹已经在朝堂上失利,被贬到琼州这边做小官之后,她依然保持着文人子女的清高,不愿与商户子交往。

        所以不管是高凌忧也罢,于元青也好,都不是她想结交的对象。

        这件衣服的主人才是。

        最终,在排除了七个错误人选以后,慕云樱来到了沈墨辞的院子。见到他在树下浓荫处练字,全神贯注地都没看见她走进来。

        她走过去一看,见对方写的字很别扭。他本来应该是练过馆阁体的,可不知为什么要弃了改成柳体。倒不是不好看,而是不知道他这么做原因为何。

        “这件衣服是你的?”她问道。

        沈墨辞这才抬起眼来,目光淡淡落在她手里那件衣服上,站起身来,躬身:“多谢,我还以为它被人偷走了呢。”

        “被风偷走的。”柳眉凤目的少女,声音好似黄鹂一般悦耳清脆,“你可要收好了,下次可未必这么幸运被我捡到。”

        沈墨辞莞尔:“多谢提醒。”

        他已经说了两遍多谢。看来也没别的话跟她讲了。

        慕云樱不再多说什么,只微微颔首,又很快离开了。

        初步控制饮食之后的两个月,叶鸣玉的体重开始往正常女孩的水平上靠拢。除了脸还因为婴儿肥显得胖嘟嘟的以外,四肢和肚子上的赘肉都在不断减少。

        变瘦以后,整个人都随之轻盈起来,这种越来越好的感觉她自己也感到高兴。

        这几个月里,叶流云拉着他们认识了一下自己结交的那几个优秀班的弟子,大家时常聚在一起讨论课业。沈墨辞虽然是普通班的,但他只是被体能试炼拖累了,真要轮起专业知识能力,也不比优秀班的差,很快就被他们接纳了。

        十几岁的男孩要培养友谊是很快的,有时也许只需要一个认识的机会或者一个相同的爱好,就能很快地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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