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民族势力的规划一-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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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少统领聪明之处,也是可怕之处,他肯定从罗统领哪里,知道你二哥是我们势力唯一经商的,也知道财政必须要一个懂物价,会理财的人才行。”

    “父亲你说要是少统领生在大宋,能不能东华门唱名?”

    “能不能东华门唱名,为父不知,不过下场定会凄惨无比。”

    “为何?父亲你不觉得少统领惊才绝艳吗?”

    “黄儿啊!你是你们哥三中,最适合做学问的,也最是聪慧,你难道不知,木秀于林的道理吗?

    少统领在民族军势力,是民族军的福气,也是他的福气,只有在这里,他的一切理想抱负,才能实施,也只有这里才适合。

    大宋的惊才绝艳之辈,多如过江之鲫,均田,你以为大宋没有人做过吗?有,而且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不过由于大宋框架,早已成形,这个人失败了,败得凄惨无比。”

    “父亲所说之人不会是范文正公吧?”

    “就是此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圣人,此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少统领,也是这样的人吗?”

    “哈哈,不是,不一样的,你和他行走山林十天,你觉得他是这样的人吗?以后多和他亲近些,只要民族军挺过劫,我黄家就正是在此立根。”

    不是很明白的黄翎,只得点头,心里也想着,和罗毅在一起情形,是不一样,罗毅是会为很多百姓过得凄惨而伤感,但绝对不会为之拿命去拼。

    还有就是罗毅给人感觉,天生高人一等,这是一种气势,谈论皇帝,丝毫没有忌会,和谈论一头牛没什么区别,这样的人黄翎活十五年,从未见过。

    民族势力文化水平,实在是让人堪忧,能识千字文的人加一起,不过五十一人,还算上黄鹤家三父子在内,真正算得上有学问的,不过十人,整个民族军势力文盲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多。

    不过想想现在的时代,罗毅也就释然了,尤其在这里读书识字者用处不大,手不能拉弓,肩担不了重物,为了有口饭食,能有多少人愿意读书识字。

    还好现在民族军势力还小,这些人,也勉强够用,军中需要文书,各村需要村官,教书先生,镇上行政各机构,也需要不少,不管是财政部,户籍部,稅收部,仓管部等,都需要读书人才能胜任。

    律法设定讨论,主要是十多个学问不错的人在说,其于识字不过千数的人,只能算是陪衬,不过主设定者还是黄鹤,罗毅二人,黄鹤知晓大宋律法,罗毅则知晓后世律法。

    不过现代法律,和古代的律法之间冲突太多,就杀人者偿命这一条,黄鹤和罗毅就商讨了很久,这杀人有误杀,有故意杀人,有防伪杀人等诸多原因。

    黄鹤认为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由官府处理,而且杀人者必须偿命,罗毅觉得像误杀和防伪过当,那时候也没有时间通知官府,介于现在只是初设,所以一切达到砍头的,都缓刑一月,避免出现冤案。

    误杀和防伪杀人,也要追究责任,不过砍头,是不必要了。黄鹤的二儿子黄荇,也是现在罗雄直接任命的民族军财政部长,也提出了,一些商稅法。

    作为商人,黄荇知道商贾艰辛,也想为商贾多争取些利益,主要还是因为商贾在这个以农业为主的时代,很不受待见,几乎所有的统治者都认为,自己势力,或是国家,资源就这些,商贾只是平白的利用这些资源赚钱者,他们不生产,却得到最多收益。

    然而所有的统治者,都知道自己的势力,根本离不开商贾,自然只能加重商稅,罗毅自然知道工、农、商对一个势力有多重要,一个势力组成就离不开三者。

    农是初级生产者,工是二次生产者,但商它不是生产者,只是倒卖者,没有商,前二者就不可能有所发展,也不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黄二哥,在我们设定好的民族核心律法十条中,第三条,就是对商贾最好保护。

    你看此条律法,只要是在我民族军势力内,拥有户籍者,其生命,合法财产都将受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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