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亡魂冠冕-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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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吧,你这次来是要干嘛?”

    “这不是太久不见太过于想你了嘛。”任逸帆一脸真诚地看着黎云,就差挤眼泪出来了。

    “5,4,3,。。。”

    “别别别别别,我说,我说。”

    此时汽车已经行驶在一座大桥上,任逸帆知道自己要是再不说出来意来,就要被黎云用能力丢到河里了,关键是他还不能反抗,反抗只会更惨。

    “一个是来看看你的研究所里有没有新的高等阶宠兽进化序列的配方,另一个是我新收了一只宠兽,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建议,当然啦,最主要的是来给我最最亲爱的哥哥过生日。”还没说完,任逸帆就一脸谄媚地冲着黎云笑着。

    “然后,顺便来泡泡妞?”黎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

    “嗐,你还不了解我嘛,我怎么能忍心看着这么多的青春少女无家可归呢,我只是想把我的爱分享给她们,给她们一个短暂的归宿,基本操作啦。”

    这人儿这话说得是理直气壮的。

    “嗷,对了,这是老爷子托我带给你的,你知道他的,他不大方便来这边。”

    任逸帆伸手从手上的空间戒指里取出了一个类似水晶一样的盒状物品,水晶的中间是一顶墨金色的骷髅皇冠。

    那外面的水晶状物体也是好东西,封魔水晶,能封印住不高于水晶一大品阶的物品,使其毫无气息外漏,如同普通用品一样。

    也幸亏有这封魔水晶在,不然光是那骷髅皇冠的气息,就能让新海市大部分的人瞬间倒地抬不起头来。

    黎云不动声色的接过,心中想得却是自家老爷子。

    老爷子平常做事不咋靠谱,关键时候还是很顶用的,要不改个称号叫“及时雨黎江”,你看行不行?

    我看行。

    一阵腹诽,好在开始往好的方向腹诽了,呵,这现实的男人。

    这皇冠不是别物,正是阿呆进阶的关键进化物————超神级物品————亡魂冠冕。

    对了,此时好像还没有介绍一下任逸帆,此人笔者得着重介绍一下,毕竟是本书的主角之一,男二三四五六七?

    任逸帆,性别男,爱好女,年龄二十八岁,黎明集团董事长黎江的养孙,现在黎明集团的少东家,之一?

    英俊帅气,风流倜傥。冰系异能者,实力君主阶三星,万灵灵宠君主阶神兽白龙。

    不知是天生性格的问题,还是万灵灵宠的问题,又或者二者都有,最擅长把妹,也最爱把妹,与黎家老爷子如出一辙。

    任家与黎家是世交,只不过任家老爷子早故,任逸帆的父亲与黎云的父亲也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是一位考古学家。只是在一次海底考古过程中,意外丧生,母亲也在丧生队伍之中。

    那时任逸帆还小,不过刚上幼儿园,便被接到了黎家生活,但是好景不长,黎云的父母也在一次意外中失踪,黎云姐弟以及任逸帆便由老一辈人所抚养长大。

    要是按生活的时间来算,任逸帆待在黎老爷子身边的时间要远远长于黎云姐弟俩,他俩还有大半时间是待在自家外公的身边。

    任逸帆的性格与老爷子倒是出奇得合,那绝对是拿他当亲孙子养的,比黎云还要亲。因为辈分关系,倒是没有让他拜师,但是任逸帆的一身本事可都是黎老爷子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当然,这个过程是异常痛苦的。毕竟,成为强者的路途又怎会顺风顺水呢?

    任逸帆的原名并非如此,任家老爷子给他起名叫任一帆,寓意他此生不求怎么样大富大贵,只求一帆风顺、一生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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