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飞的大雪仍旧没有停的迹象,士兵们虽是魏国人,但平川城的气候与潮州的差异很大,他们对这湿冷的气候一时难适应,所以,这次偷袭迎江城的主力不得不换成了陈人。为了防止剩余的陈人会叛乱,同袍留下了精英队的半数人,并这个重任交给了宋显、千秋一和陈文林。
孟洵对蔺桡没有过多的怨念,父债子偿并不公平,所以始终抱着观望的态度,或许曾经与陈人对阵过太多次,太过了解其狡诈的性子,纵使同袍再三表示他不会临阵倒戈,仍旧无法产生丝毫信任。远远看着蔺山为他整理战甲,心中升起一个并不光彩的办法,扣人质。
“怀山,此番重用陈人,同袍是在赌,胜负关键均在蔺桡,幸好蔺山不会武,不能随着一起,你在后方就看好蔺山。”孟洵微眯着眼,继续道,“扣个人质,总比手里什么都没有好,万一他反了,你就杀了蔺山。”
“嗯,不过比起蔺桡,我更担心的是同泽。”瞥了一眼正在整装的同泽,他心中始终不舍,“他还不到十三岁,战场无情,我还想让他再等两年。”
“不小了,我不足十岁就随父亲游历江湖、十二岁就上战场杀敌了。同泽是秦家的人,也是我姐姐的孩子,注定要在烽火狼烟中闯出一番天地,此次有我和同袍在,你就放心吧。”拍拍他的肩膀,“看好同裳,那丫头鬼心眼太多,稍不注意就要惹出祸来。”
点点头,秦怀山将佩剑系在他的腰间,俯仰见,视线恍惚,仿若又看到了那个初登战场的意气风发少年。
“怀山,你说我老了吗?”
“没有,就是年纪大了点。”
“切,还不是一个意思。”
雪花纷飞,扯起一抹笑,昵了他一眼,孟洵转过身去扬了扬手里的头盔,率先走下高台。
马上就要三十二岁了,孟洵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可是所有的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去作主,自己甚至没有倚老卖老的资格。游历山河、隐姓埋名,那曾经是自己的梦想,可如今,还是要披甲上阵,刀剑舔血。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命数吧。
呼号的风吹在脸上,像猫儿尖利的爪子挠上一道那般又疼又痒。银白色的盔甲挂在身上,同泽自幼喜爱打仗攻城的游戏,心中是对未知战场的无限期待,他故意挺直了脊背,紧紧握着手中的游龙佩剑,那是父亲的佩剑,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但似乎仍旧留存着独属于父亲的温度,同时,耳畔似乎已经传来了嘶鸣之声。
“二哥,你要万事小心,跟好大哥,知道吗?”同裳整理着他的铠甲,不放心的叮嘱,“战场不比街边,这是你第一次上战场,可别逞能。”
“平时没见你这丫头唠叨,今日怎么说个没完。”
“人家还不是担心你!你但凡着调点,我都不会说这么话!”同裳狠狠的勒着他的头盔绳,恶狠狠道,“说这么多,你知道我回去要喝多少水吗?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我逗你的,看你还生气了。”
同泽昵了她一眼,见她真生气了,便蹲下身来,将她揽进怀里,轻轻拍着脊背安抚,说着讨好的话。
其实,同裳不是真的生气,只是担心。毕竟,二哥与大哥的文武全才不同,他的武功虽然进步很快,但从未上过战场,喜欢逞能,性子又爱冒进,很难让人不为之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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