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书圣转世:夫子亲观-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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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朝歌自身没有什么创新,可是,他有后世三千多年的记忆,那一代代的书法名家,都是创新。

    “那么,要选谁呢?”

    想了想后,他还是决定走一个稳妥。

    他并没有选择王羲之,黄庭坚和颜真卿这类书法大家,因为,王羲之其实真正擅长的并不是篆书,而是行书。

    黄庭坚和颜真卿等人也是如此,他们更擅长楷书。

    所以,江朝歌最终选择模仿‘李阳冰’的书法。

    因为,这位李阳冰才是被称为继李斯之后,在篆书上的千古第一人。

    如果说李斯是秦篆的开创者,那么,李阳冰则是继承和发扬者。

    嗯,这位还有一个身份——李白的族叔!

    ……

    江朝歌走了上去。

    烛羽生的目光看向江朝歌,眼神中看起来也有些期待:“你就是淮安县的乡试头甲,江鱼儿?”

    “正是。”江朝歌施下儒礼。

    “不错,听说你在落剑湖前走了四步,便入了儒家四境?”烛羽生又问道。

    “是的。”

    “后生可畏啊,你的《治河论》我也是看过……好了,你开始写吧。”烛羽生说完,将白纸递了过来。

    江朝歌点了点头,将白纸仔细的平铺好。

    接着,执起笔,略微沉思。

    赢无难的书法造诣绝对是极高的,称一句惊才绝艳都不过份,他拥有赢无难的记忆,自信可以将李阳冰的篆书完全模访出来。

    于是,他开始书写。

    写的并不是《论语》,而是道家《南华经》的开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第一个字刚刚写完。

    后面洛玉还有格格巫等人都已经凑了过来,包括孔西来还有姜晨水,都将目光看向了江朝歌笔下的白纸。

    “好字!”

    第一个说话的,并不是这些人。

    而是韩惑。

    他站在一块石头上,伸长了脖子,看向江朝歌的字,眼中不无光彩。

    洛玉和格格巫便立即跟着称赞起来:“果然好字!”

    当然,他们的称赞……

    并不会影响烛羽生的判断。

    因为,烛羽生此时才是场中最惊讶的人。

    “这是篆书,但是,又不完全是篆书!”烛羽生看得心惊不已,因为,只有他才真正的明白这个字的独特。

    书法一道,向来是各有所长。

    所以,每个人写篆书的时候,自然也是有一些差异,这种差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称之为独具特色。

    正是这些特色,成就了每个人的书法的造诣高低。

    烛羽生自认为自己在篆书上是有一些特色的。

    可是,当他看到江朝歌的篆书后,却发现……自己的那些微末的特色,在眼前这人的面前,竟然是如荧火一般。

    随着江朝歌书写的字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烛羽生心中的惊讶也越发的强盛,他的眼睛已经再也无法从那张纸上移开。

    “好字……真是好字……这一笔……还可以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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