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噩梦-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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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完新概念英语第三册60课,林薇回到宿舍用英语写起了日记,这样也是锻炼自己的英语语感。

        她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要真正学好一门语言,最好把自己的日常想法、日常生活,都用这门语言给表达出来,这样不知不觉间,你才能真正把语言和生活融为一体。

        所以她看外国新闻的时候,会在脑海中自动翻译成英语,再用英语语境去思考: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做?如果我是x国人,我会在社交账号上说些什么?

        ——当你把自己带到那样的语言环境中去了,这样学习起语言来可以事半功倍。

        因为她一直相信一句话:语言是生活的工具,而不是应付考试的工具。

        写完了英语日记,时间已经不早了,林薇洗了个澡,早早上床睡觉,打算明天一早再去秦家。

        夜里,她久违的做了一个梦。

        这一次的梦很奇怪,她看见的不是什么未来,而是梦见了自己的过去。

        一扇监狱的大门咯吱咯吱地打开了,她看见了一个毒蛇般的男子。

        他剃着光头,戴着手铐,身上穿着监狱专用的橘黄色马甲,七八个狱警看守在周围。

        小小的自己伸出了手,用十分稚嫩的童音指认道:“警察叔叔,就是他!”

        她想起来了,那一年她10岁,还在上小学。

        父母离婚后不久,她的妈妈林红亚就再嫁了,她的继父叫……赵磊。

        这一年的暑假,妈妈说是要把她带到继父家里去玩,外婆没多想,就让妈妈带走了她……

        可来到继父家里的第二天,她看见继父大半夜才回家,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单肩包,里面装的都是一捆捆钞票。

        她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溜了出去,一路奔跑到了警察局,惊慌失措地报警:“警察叔叔,我继父好像杀了人!”

        事后查明,她继父赵磊因赌博欠债,拦路抢劫,持刀砍伤了一个人,好在那人没有生命危险。

        作为报警人,她出庭给警方做了证明,指责自己的继父是持刀抢劫犯。

        到了审判现场对峙,母亲林红亚歇斯底里地呐喊,骂她是个不要脸的小畜生,骂她是个吃里扒外的白眼狼。

        庭审期间,赵磊额头上根根青筋暴露。他一直用一种淬了毒的眼神盯着自己看——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双眼睛。

        他的眼神好像在说:我不会放过你!

        如果一个人的眼神可以吃人的话,她恐怕已经被赵磊当场给生吞活剥了无数遍。

        事后,外婆不想再生事端,于是带着她搬到了市中心居住,还变卖掉了外公留下的祖宅地。

        这些回忆,她都封存在了心里,从来不对任何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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