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秦玄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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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仲在前厅吃的畅快淋漓。

  香酥的油条,浸泡在豆腐脑之中。

  鲜香带着茱萸的辛辣,让人欲罢不能。

  只是可惜,没有辣椒油,不然的话,美味自然是会更上一层楼。

  除此之外,还有茶叶蛋也是韩仲的最爱。

  至于被煎的外酥里内的香肠,更是让韩仲欲罢不能。

  正当他吃的香甜的时候,秦玄澈睡眼惺忪的走了过来,看着他道:

  “韩叔,你这都胖成啥样了?”

  韩仲擦了擦嘴,说道:

  “侄儿啊,你不懂,你以为韩叔肚子里装的都是饭食吗?

  不!韩叔跟那些酒囊饭袋不一样。

  韩叔肚子里装的都是知识!”

  秦玄澈撇撇嘴,跳上椅子,拿过一个煎饼果子,就着牛奶开始细嚼慢咽起来。

  牛奶是秦风要求的,每天必须喝!

  没办法,秦风还没有一米八高,而始皇大大和扶苏,都特么快一米九了。

  那嬴长安,肯定矮不了。

  万一以后自家孩子单挑打不过,岂不是很没面子?

  自己反正是废了,肯定不是始皇大大的对手,但自己儿子,不能输给始皇大大的孙子吧?

  不过目前来看,情况还不错。

  秦玄澈至少比同龄人高那么一点。

  “韩叔,你就别忽悠我了。

  你大字儿都不识几个,还装的都是知识?”

  韩仲顿时老脸一红,倔强道:

  “我不识字儿?还不是因为内阁推行什么狗屁楷书啊!

  简化字儿啥的,那玩意失去了字的意义了好吗?

  有本事让我认认旧韩的字儿,我直接学富五车好吧!”

  秦玄澈喝了口牛奶,叹息道:

  “韩叔,你这是拿前朝的剑,斩当朝的臣啊?

  旧韩都没了多少年了?再说了,现在的简化字儿,也是我爹给整出来的。”

  韩仲顿时脸色一变,感叹道:

  “不愧是秦老大啊,这简化字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自从用了简化字儿之后,老百姓学习也方便了,写字儿也简单了。

  不仅仅是大大提高了写字的效率,更是使得识字率提升到了六成!

  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秦老大,千古流芳!”

  秦玄澈撇撇嘴道:

  “好家伙,韩叔你这变脸挺快啊?

  若非是我父亲推行的简体字,随便换个别人,恐怕早就被世间文人生吞活剥了吧?”

  韩仲讪讪道:

  “也不能这么说......好吧,确实是因为秦老大威名太盛。

  毕竟这可是相当于刨了读书人的祖坟呀!

  幸好秦老大凶名还在,谁敢抨击,直接就干谁了。

  若是换个人,早就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秦玄澈没有再说话,细嚼慢咽的对付着煎饼果子。

  虽然秦风跟个土匪一样,胡吃海塞。

  但是秦玄澈在赢姝的教育之下,很像是一个有礼貌的谦谦君子。

  至少在吃放上是。

  韩仲还是有些不甘心,胡乱扒了几口豆腐脑,便说道:

  “大侄子,你是不是觉得韩叔只知道吃?

  其实不然!韩叔我呀,是在藏拙!”

  秦玄澈:“无所吊谓。”

  韩仲:“?????”

  神特么无所吊谓啊?

  这感觉一下就上来了,不愧是秦老大他儿啊!

  不过越是如此,韩仲越想表现一下子。

  因为秦玄澈直到如今的表现,算是合格的。

  而秦老大以后还不知道是走是留,而随着秦玄澈的长大,必然会接手所有的势力。

  在整个大秦帝国之中,秦风的旧部,将会唯他马首是瞻!

  而如今的太孙,更是跟秦玄澈交好。

  甚至可以说,比亲兄弟还亲,就差穿一条裤子了。

  可以想见,当秦风、扶苏这一代人老去之后,嬴长安上位,必然会重用秦玄澈。

  所以,自己提前展示一下实力,不过分吧?

  毕竟自己家里,还有三个媳妇儿,五个儿,俩闺女呢。

  要不是闺女太丑,韩仲都想拉下老脸,送给秦玄澈当童养媳。

  想到这里,韩仲舔着脸过去,坐在旁边,拍着自己的肚腩道:

  “大侄子,你韩叔我呀,别的本事没有,但这一肚子秘密,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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