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是林旭在家做的四菜一汤:油焖大虾,烧鸡块,鲜蘑菜心,蒜蓉青菜。再加一盆紫菜蛋花汤。
为了庆祝丁怡和星海签约,林旭还特意开了一瓶解百纳红酒。
丁怡走到餐桌旁,还没坐下,就伸手夹了一筷子菜往嘴里塞。
“味道不错。狗子,等下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没空,等下还要去跑步。”林旭端了两碗米饭,放到桌上,埋头干饭。
“你还来真的?魔怔了?”
丁怡听到这话,一手掩嘴,表情夸张,差点喷饭,然后迅速委屈巴巴,“可是你说过,要让人家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那就一起去跑步。”林旭头也不抬,继续干饭。
丁怡大怒,一记佛山无影脚踢到了林旭的小腿上。
“你这个笨蛋,笨死了。”
林旭咬牙强忍,语气沉重,“小怡,你的事要不要跟丁叔说下?”
林旭口中的丁叔,是某城市的一把手丁少秋,也是丁怡的父亲大人。
“当然不要说。狗子。除非你是想让我被老爹活活打死。”
丁怡的父亲丁少秋,向来是慈父。温文尔雅才是林旭对他的一贯印象。在政界里历经三十多年的锤炼,善于控制情绪,也善于见微知著。在他面前,丁怡的任何小聪明和小心机,都会暴露无遗。
“纸终究包不住火。要是被你老子发现,你会死的更惨。还不如早点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样还能留个全尸。”
丁少秋什么都好,就是在丁怡的学业发展上,历来主张“学好数理化,报效国与家”。对于丁怡把唱歌跳舞作为爱好,他并不反对。可要是丁怡敢把这作为职业,那丁少秋肯定是一万个不答应。
“哎呀。冲动了。忘记了给老爹先做打个预防针,现在给他说,我担心他心脏受不了。”老父亲大发雷霆的余威,丁怡每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小时候,有一次丁怡指着电视机说长大了要做歌手,被丁少秋拿着鸡毛掸子教育了整整三天。
从此,丁怡断了做艺人的美梦,乖乖去做练习题。
“还有林妈,不会因为这事也嫌弃我吧?”丁怡试探着,小心翼翼问了一句。
“我妈?我妈觉得我这样的,有女朋友都是她积德行善换来的,怎么会嫌弃你?”
林旭已经干掉了一碗米饭,拍着肚皮,正抽了一张纸去擦油乎乎的嘴。
“那就先告诉林妈,争取她的支持。再和老爹对抗到底!”丁怡起身,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快活水,右腿微屈,双手举过头顶,献给林旭,“老爷,看在奴家鞍前马后,日夜服侍你的份上,你还得在老太太面前多美言几句才是。”
“你一百个放心。就是拼了老命,我也得护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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