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风寒(三)-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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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福摇摇头回答道,“我从懂事起就在街上过活,哪有机会识字啊。”

        “那我教你吧。”

        来福讶异了一瞬,然后感动得又差点哭出来,道“谢谢公子!我也不求能识得多少字,至少能认识自己的名字就成。”

        这天起,沈晋就担任起了来福的老师来。

        来福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天赋,学了许久才认识一些字,最先学会的是他自己和沈晋的名字。沈晋还教他写字和数数,来福见沈晋明明比自己小了好几岁却比自己厉害得多,且愿意这么细心又耐心地教他,还浪费并不便宜的宣纸让他学写字,就越发崇敬自家公子了。

        沈晋获得了来福最真诚的忠心。这种忠心的可贵千金不换。

        读书写字之余,沈晋没忘了自己接下的生意。

        他先铺开卫擎风给他做参考的字,卫世子的字不算工整,惯用的字体是行书,字里行间能看出一股随性潇洒的意味,初露锋芒。

        沈晋想了想卫世子的性格,觉得行书和草书确实是最适合他的字体。

        沈晋练的是楷体,字如其人,十分端正藏锋。

        想要把卫擎风的字模仿得像,首先要学会行书的笔锋走势,还要体会他的性格特点,才能使写出来的字不仅像,还要具有他的个人特点才行。

        时下也十分流行临摹名家字帖,临得像的还能传出才名。

        不过当如今沈晋年纪尚小,也没什么名家字帖给他临,他现在首先要学会临的,是卫擎风和莫子钰的字,目的不是为了什么才名,只是财而已。

        沈晋吃了没钱的苦,自然懂得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在琢磨如何才能赚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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