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快进屋休息一下。”南语堂对着归来的南怀瑾说道。
“嗯。爷爷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一只金钱豹。”南怀瑾放下背上的野猪,又拿出了身上的金钱豹的皮毛,笑着对南语堂说道。
“哦?这种野兽这些年可不多见了。”闻言南语堂眉毛一挑,惊讶的说道。
“快洗洗手准备吃饭吧,累了一天你一定饿了。”南语堂说道。
“嗯。”南怀瑾走出屋门,去不远处的小溪处洗手。
南语堂看着离去的孙子的背影,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经过三年的蜕变,如今的南怀瑾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小胖子了。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如今的南怀瑾身形消瘦,完全没有了一身赘肉。
相比于三年前,南怀瑾的皮肤也变得如同小麦色一样,而且肤色偏黑的健康色了。以前他可是和小胖一样,白白胖胖的。
其中变化最大的,还是气质。
经过这三年的森林捕猎,厮杀,南怀瑾身上有了一股危险的味道。人看到他的眼神时,只会觉得他的目光有神,还有些凌厉。至于在野兽眼中,这意味着杀气,代表着眼前人不好惹。
南怀瑾洗手回来,此时南语堂已经把晚饭摆上了桌子。
一天奔波下来,南怀瑾有些饿了,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饭后依旧是固有的活动,有一桶药浴在等着他。不过如今的南语堂只负责调配,而药浴所需的药材,都是南怀瑾自己从深山里采回来的。
泡过药浴,南怀瑾收拾了一番,准备爬上炕睡觉。明天他还要进山,又有一番苦战等着他呢。
不过今天显然不一样,因为爷爷南语堂叫住了他。
“坐下来聊会天吧。”南语堂坐在火堆旁,对着南怀瑾招了招手。
“好。”南怀瑾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应道,来到南语堂的身边坐下。
“算起来我们离开来福镇已经三年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南语堂有些感慨的说道。
“是呀,我们已经三年没回家了。”南怀瑾也是有些感慨。
自从南语堂带着年仅六岁的南怀瑾离开来福镇镇,来到林霞山中,已经过去了足足三年了。
聊了一会后,南怀瑾爬上炕,脱去衣服躺下。一想到明天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心绪有些复杂。
这三年来,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身体。而围着小山谷跑步,已经从刚开始跑三圈都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增长到了十圈了。
十圈下来,南怀瑾仅仅有些气喘而已。
至于爷爷南语堂教授的乱山刀法,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早在一年前也已经全部掌握了。
前两年南怀瑾还没有完全学会乱山刀法的时候,南语堂还是会带着他出去打猎。
不过自从南怀瑾学会了乱山刀法,以后打猎都是他自己去了。
摸了摸怀中的一串项链,南怀瑾有些自豪。这串项链是他自己编的,准备送给好朋友小胖。
当初离开时答应要给小胖带礼物,他可一点都没忘。
这串项链完全是用野狼的犬牙串成的,这就是三年来南怀瑾努力的成果。
在房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野兽的皮毛。有老虎,猎豹,最多的还是野狼皮。
包括今天南怀瑾刚刚杀死的金钱豹的皮毛,也被他放在了里面。
一旁的南语堂心中也是思绪万千。
经过三年的调教,孙子南怀瑾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出色的猎人了。对于南怀瑾能够通过帮派的考核,南语堂心中也有八九分把握。
其中最让他满意的是经过他的教导和每天不间断的药浴浸泡,南怀瑾有了一副出色的体格。
而之所以选择离开,一方面是以如今林霞山出产的药材,调配出的药浴对于南怀瑾作用已经不大了。另一方面是南语堂开始想念起来福镇。
人到老年总是容易恋旧,南语堂也不例外。他希望自己能送南怀瑾顺利的进入帮派,然后在来福镇的老宅里老去,结束自己这平凡的一生。
生命总是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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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爷爷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一只金钱豹。”南怀瑾放下背上的野猪,又拿出了身上的金钱豹的皮毛,笑着对南语堂说道。
“哦?这种野兽这些年可不多见了。”闻言南语堂眉毛一挑,惊讶的说道。
“快洗洗手准备吃饭吧,累了一天你一定饿了。”南语堂说道。
“嗯。”南怀瑾走出屋门,去不远处的小溪处洗手。
南语堂看着离去的孙子的背影,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经过三年的蜕变,如今的南怀瑾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小胖子了。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如今的南怀瑾身形消瘦,完全没有了一身赘肉。
相比于三年前,南怀瑾的皮肤也变得如同小麦色一样,而且肤色偏黑的健康色了。以前他可是和小胖一样,白白胖胖的。
其中变化最大的,还是气质。
经过这三年的森林捕猎,厮杀,南怀瑾身上有了一股危险的味道。人看到他的眼神时,只会觉得他的目光有神,还有些凌厉。至于在野兽眼中,这意味着杀气,代表着眼前人不好惹。
南怀瑾洗手回来,此时南语堂已经把晚饭摆上了桌子。
一天奔波下来,南怀瑾有些饿了,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饭后依旧是固有的活动,有一桶药浴在等着他。不过如今的南语堂只负责调配,而药浴所需的药材,都是南怀瑾自己从深山里采回来的。
泡过药浴,南怀瑾收拾了一番,准备爬上炕睡觉。明天他还要进山,又有一番苦战等着他呢。
不过今天显然不一样,因为爷爷南语堂叫住了他。
“坐下来聊会天吧。”南语堂坐在火堆旁,对着南怀瑾招了招手。
“好。”南怀瑾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应道,来到南语堂的身边坐下。
“算起来我们离开来福镇已经三年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南语堂有些感慨的说道。
“是呀,我们已经三年没回家了。”南怀瑾也是有些感慨。
自从南语堂带着年仅六岁的南怀瑾离开来福镇镇,来到林霞山中,已经过去了足足三年了。
聊了一会后,南怀瑾爬上炕,脱去衣服躺下。一想到明天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心绪有些复杂。
这三年来,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身体。而围着小山谷跑步,已经从刚开始跑三圈都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增长到了十圈了。
十圈下来,南怀瑾仅仅有些气喘而已。
至于爷爷南语堂教授的乱山刀法,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早在一年前也已经全部掌握了。
前两年南怀瑾还没有完全学会乱山刀法的时候,南语堂还是会带着他出去打猎。
不过自从南怀瑾学会了乱山刀法,以后打猎都是他自己去了。
摸了摸怀中的一串项链,南怀瑾有些自豪。这串项链是他自己编的,准备送给好朋友小胖。
当初离开时答应要给小胖带礼物,他可一点都没忘。
这串项链完全是用野狼的犬牙串成的,这就是三年来南怀瑾努力的成果。
在房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野兽的皮毛。有老虎,猎豹,最多的还是野狼皮。
包括今天南怀瑾刚刚杀死的金钱豹的皮毛,也被他放在了里面。
一旁的南语堂心中也是思绪万千。
经过三年的调教,孙子南怀瑾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出色的猎人了。对于南怀瑾能够通过帮派的考核,南语堂心中也有八九分把握。
其中最让他满意的是经过他的教导和每天不间断的药浴浸泡,南怀瑾有了一副出色的体格。
而之所以选择离开,一方面是以如今林霞山出产的药材,调配出的药浴对于南怀瑾作用已经不大了。另一方面是南语堂开始想念起来福镇。
人到老年总是容易恋旧,南语堂也不例外。他希望自己能送南怀瑾顺利的进入帮派,然后在来福镇的老宅里老去,结束自己这平凡的一生。
生命总是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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