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色的瓷盏自手边滚落,温热的茶水洒满衣襟,韩煜心下一慌,看着碎瓷上的茶叶不由分了神。
已经有很多年,他不曾这般不安过,难道终究还是逃不过。
暗红色的宦官服搭在沉香椅的一角,格外刺目。
衣服的主人发鬓微白,见此动静,不过是淡淡抬了眼,丝毫不乱,狭长的眸微挑,一手端起茶盏,青瓷相碰,再开口时,谦恭有度,不见卑颜,“殿下,奴所言,皆为皇命。”
“天子之言,书载其命,谓之诏,数十万人的性命,难道父皇不曾降下诏书?”
“奴是奉陛下口谕而来,一切皆是圣意,殿下只管照做便是。”
韩煜眸色一凉,右手紧握成拳,一字一句都像是从牙齿里挤出来一般,“焚烧百姓,便是父皇的口谕?”
“不过是些身染疫疾的贱民。”他说的轻巧,像是要杀的,不过是个猫儿,狗儿一般,可那足有十几万人命,活生生的,鲜血淋漓的人命,随即他又像想到什么一般,垂眼道:“圣上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大皇子算是废了,可那三皇子总还有个得力的外祖,而殿下,您可真真是一无所有,想要得大统,能靠得,只有圣心。”
“贱民?”韩煜起身,兀自轻笑,笑容有些冷,“想必父皇是怕极了,才会做出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情来。”
“殿下!”
“闭嘴!”韩煜淡棕色的眼里透出一抹愤怒的神色,眼尾发红,他看着面前的人,身子止不住的微微发抖,父母恩重,犹如天地,可他生在这皇家,母妃不受宠,避世早殇,父不是父,君臣相隔,前世也是这样的一道旨意,断送了北戎十几万军民的性命,要了韩长风的命。
他接了旨,踩着那些鲜血,踏着那些白骨,入主东宫,做了明靖名正言顺的太子。
从此,他是韩煜,满身鲜血,再不敢踏足北境半步。
年少时的凌云志,通通葬送在那一场大火里,粉碎了他所有的礼义廉耻,烧掉了他与赵长欢所有的可能。
直到后来,赵长欢死在北戎,他便拉着整个皇室作陪,成了那柄浮光剑下亡魂。
重来一世,他算不得正人君子,却也做不了这等杀孽。
“吴公公,韩煜不才,恐难当此大任,还望公公禀明父皇,长风无德、无才,坐不住江山,亦守不了社稷,愿做一闲人而已。”
吴钺微微一顿,他抬眼看向韩煜,微微皱起眉头,这位五皇子可是位有野心的主,片刻后,他面色一变,不似此前淡然,“殿下,这是皇命,您不爱惜自个,总得爱惜赵家那位姑娘。”
“你说什么!”
“您是顶聪明的人,陛下心里想什么,您心里想必是一点都不含糊,北戎兵退,新王登位,袁纥桢收兵回朝,此时正是北戎内政大乱之时,内忧外患,赵家的幺女跟明安侯韩灼若在此时双双死在北戎境内,赵家军与抚南军”
“尔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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