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是高三五班最有存在感又最没存在感的一个人。
没存在感是因为他太过沉默,不和班里同学聊天,不参加任何团体活动,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即使和他关系稍好的郑强,他也从不主动找对方。
有存在感则是因为他确实是个很能吸引人的家伙。不只是因为他的颜,也不只是因为他那双他人无法比拟的、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要命的是他身上那种近乎阴郁的艺术家气质,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们来说,那是如同穿肠毒药一般的东西。
对这两年女孩们或明或暗的喜欢,他从不予回应,可这非但没让他受到的青睐减少分毫,反而更激起她们的爱怜。
毕竟他家和他爸爸的那些事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
当然,这会让一些同龄的男孩不爽。初始也有一些看他不爽的“老大”找过他的麻烦,他被堵过几次,刚开始他们只是要些保护费,他们要,他就给。可当有个“老大”拿着那一沓钞票摔打着他的脸,嘴里骂着“没爹的野种”时,他极突兀地爆发了。
他不顾那些雨点般落在身上的拳脚,只是盯着骂人的“老大”死命追打,像是不要命了。
跟郑强也就是通过那件事相熟的。
那天郑强刚从体育队训练完,从操场旁水龙头牛饮一番后就去厕所排水,接着就看到扭成一团的人群。
郑强在二中极有分量,为人仗义又大气,又是体育队队长,队里一大帮五大三粗的哥们儿,“老大”本想辩解,可却被郑强直接把头摁到了马桶上,只差分毫就要喝到桶里的水。
他的小弟们看到是郑强,一个都不敢上前。
“老大”只得认错告饶。
郑强拿着那沓钞票看着落荒而逃的人群问李想他们这还嫌少,李想什么都没说。郑强也不介意,揽着李想的肩膀把他送回教室。
这件事非但没有让女孩们对他的喜爱减少分毫,反而更让她们看到他身上的不屈一面,于是更加趋之若鹜。
“方蔷……方蔷……”李想完全不理会其他人的异样眼光,兀自鼓着掌。这个名字他总算知道这种莫名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也知道这个一头撞到自己身上的女孩是谁了。
时间过去太久,她变了很多,但又有很多没变。比如火红色的长发,比如那种自由、张扬的味道。
让他艳羡,让他赞叹。
那是他喜欢想要却无法做到的。
他像是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那时的他,也是充满阳光且无所畏惧。
方蔷作完自我介绍就落落大方地站在台上接受着台下的审视目光,自信又无惧。
秦大方刚张嘴想说什么,坐在讲桌旁的郑强看了眼台下目光没什么焦距的李想,突然问:“方蔷同学,在教室为什么戴帽子呢,是因为比较酷?”
方蔷斜睥了他一眼,坦然摘下白色棒球帽,一头火红色长发随风飘散:“睡过头了,没来得及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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