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兰王昏庸残暴,妃子们惧怕他,王子们亦然,杀子杀妾,他可从来不手软。
女人都一个样,得不到满足就另寻出路。
酒泉公主榜上应邀楼兰赴宴的卡塔尔王,花园小聚,喜得爱子。
本想依仗卡塔尔势力母凭子贵,谁想孩子还未出生,就卷入宫斗风波,大王子踩着兄弟们的尸骨,一路披荆斩棘,就快杀到排行第四的小王子这。
更令人尴尬的是,她的好情人正是大王子的拥护者,家底都押人家身上了。
生父卡塔尔灵机一动,拿手边刚接到的侄子掉包,第四王子冠名京辞,跟大王子讲明了我野种的身份。
一来掐灭了继承权的后顾之忧,给了大王子顺水人情,二来还保证了亲骨肉的安全。
而南乔,自此以后成为躲在别人身后的享乐者,享受着生父生母的爱、最华贵的衣裳、美食、宫人、牲口……
京辞,人肉挡箭牌,承受着明枪暗箭。
亲王之子虽然安全,却低王子一等,酒泉公主不满儿子受这等委屈,也不满卡塔尔只甘为人后,把这些愤怒连同杂七杂八的怨怼一同发泄在我身上。
楼兰受匈奴与北燕两大强国夹击,无奈之下,分别向两国交送之子。
我就在其中。
老楼兰王心疼儿子,喊了年纪相仿的亲王之子南乔去做替身,酒泉公主大受震撼,也就是说这么多年的伪装,竟在这一日和她开了个玩笑。
好在大王子弑父及时,她才得以派人快马加鞭,迅速掉包,把儿子接回身边。
可两世,这计划都不得如愿。
大王子为除掉手足大患,早已密切关注酒泉公主的情况,第一世,横刀拦下掉包的暗卫,将南乔架到长安,以此要挟酒泉公主,拿到酒泉势力。
我一个杂种,自然没什么好下场,随意往绿洲地一丢,自谋生路。
那时候我五岁,随顶着王子头衔,却连奴隶都不如,没人瞧得上我,我在王庭一直干着粗活,受人欺凌。
可能也因此,受击打能力强,沦落荒野对我来说就像脱离苦海,没吃的就悄悄跟着觅食野狗,偷拿一点。
也好过跪着舔地上残羹,还要挨人几鞭子。
野狗分毫不让,小时候只能护着食物,被一群野狗追着咬,再从土渣里抠出残存的生肉。
我熬过一个春天,因为生病和饥饿,是在走不动,倒在灌木丛里。
洞里有个怀孕的母狼,我挣扎着安抚她,求她给了我一口狼奶。
从此以后,我便和狼群一起生活,一起袭击路过的商队,随缘猎杀牧羊人的牲畜。
和狼群一起围猎也需要侦查敌情,难免和人打交道,因此没忘了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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