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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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夕每次看到奈恩,都会想起不停给他冲头发的金针菇,然后就忍不住想笑。

        奈恩正在低头吃东西,这几天云夕一直投喂红枣枸杞汤给他喝,希望多少给他补点血。

        云夕感叹,奈恩这真的是铁打的身体,受了那么重的伤,换成她自己,怎么也得半年时间恢复,但奈恩已经能大口干饭了。

        金针菇治愈法还是有用的!

        云夕在旁边无所事事,想到一件事,开口道:“我突然有个想法,如果说聚居地的住在地下是为了捉虫子,也没必要全部的人都住在地下吧!地面有什么东西吗?”

        奈恩咽下嘴里的食物,擦擦嘴角:“地面属于太阳聚居地,其他的我也不清楚,你感兴趣可以去找亚当。”

        云夕睁大眼睛:“我可以去找他?”

        奈恩笑了笑,丢下餐巾:“你去哪里都可以。”

        他拿起通讯器,递给云夕:“普通通讯器里没有亚当的联系方法,用我的。”

        接着,他又慢条斯理吃了起来。

        整个聚居地的大领导哎!虽然这里人不多,也得相当于一个省长?市长?云夕他们学校的校长,都不是她这个普通教师说见就能见的。

        她随后又觉得,管他呢!她还是来自异世界的客人呢,来个领导接见一下不过分吧!

        她找到adam的名字,措辞严谨地发了一条短信。

        怎么看怎么怪怪的,打着字,她想起来什么,问道:“你们科学家还文身的吗?”

        奈恩顿了一下,慢慢抬头,他的笑容有点淡:“什么文身?”

        “就是你脚踝上的啊?有一个刺青‘1’,你不要说不知道啊!”

        奈恩笑容收了收,沉思片刻又笑笑:“哦,那个啊,挺久了,我都不记得了。”

        云夕察觉出他不愿意多说,虽然觉得奇怪,也就不再追问。

        那个刺青是奈恩昏迷的时候,女仆帮他换衣服被云夕无意间看到的,在脚踝上,一个造型奇特的“1”,当时她感叹了一下奈恩还是个狂野男孩,也没有多想,现在看来,确实有一段故事。

        亚当的回信挺快的,就在说话间,云夕的耳机里传来声音:“客人云夕,跟着女仆来见我!”

        云夕巨讨厌这个耳机,这是一个可以发号施令的项圈,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只能听不能说的动物。

        亚当的女仆是一个长发女人,从外表看不出她项圈镶嵌的位置,这大概是属于亚当女仆的特权?云夕在心里嗤笑一声。

        站在房间里,这里已不是上次那个房间,这间房间有着大大的天窗,还可以看到蓝天。

        亚当静静坐在躺椅上,头上的阳光照射下来,让人难以看清他的表情。

        他的面前摆着一把椅子,亚当示意云夕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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