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酒色财气楼,青蚨子母钱-第4/4页

加入书签
    生杀予夺,尽操己手。

    收了买命钱,生死不由己!

    若是受害之人在三日内返还主人,或在经手之后直接丢弃,亦或是无偿赠给别人便会无事。

    但如果选择收藏起来,或者直接花销掉,便会默认达成交易,同意将自己的性命卖给【贩命通宝】,不能反抗主人的任何命令。

    戒律禁忌:

    【一、贪心不足,若人长期持有此宝,贪心会不可遏抑地渐渐膨胀,贪财、贪权、贪美色、贪美食...最终五毒俱全,为恶一方。】

    【二、好食人,‘贩命通宝’自身同样贪心,能长期奴役而忍住不吃的目标,最多只有三个。

    其他人奴役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时间,便会被尽数吞吃干净。】

     

  


    本章完

本站网站:www.123shu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