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羽绒服,哪里比得上哥哥?-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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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主要的是爸妈……

    等等,不对,那他干什么去?

    “那你回魔都之后干嘛啊?”

    “我要先回一趟金陵的乡下,然后和我两个哥哥聚一下,祭奠一下亡嫂,然后,我想找个高三,然后法律系……”

    沈清安说道。

    他重生以来,从小到大没有父母。

    只有两个哥哥,一个是孙浩瀚,一个是孙超越。

    三人都是孤儿,还都是一个村的。

    恰巧起初都是靠捡破烂挣零花钱……

    魔广好出破烂王嘛...

    三个收破烂的,互相彼此看着顺眼,就在一起搭伙,一起闯荡。

    捡破烂也不是捡瓶子。

    而是电子垃圾!

    没有文化的两个哥哥,还真得靠沈清安这个重生者发展。

    于是三人一起展开了主角光环。

    从收破烂开始,到收古董,再到开厂,盖房,一步一步的,从无到有,打造出一个价值百亿的大集团。

    当然,自从沈清安出国后,就没给两兄弟提过建议,大多数时候为锦上添花,规避一下金融危机什么的。

    即使没有他,孙浩瀚、孙超越两个兄弟,依然也可以做出一个金融帝国出来。

    只不过不会这么顺利罢了。

    创立公司后,孙浩瀚把股份分成三份,孙家兄弟一人百分之三十,沈清安独占百分之四十。

    亡嫂去世后,沈清安将股份分给了侄子孙然一半,20%!

    但是出国的一切费用,零花钱什么的,全都是孙浩瀚出的。

    并且给的相当之多。

    沈清安也不差这三瓜俩枣的。

    出国之后,他在当地....

    自由漂亮国,枪战每一天嘛!

    在那破地方上学,沈清安没个家伙事儿防身,睡觉都不安心。

    有些人踏马喝多了都乱开枪。

    在米国,你违反交通规则,都有可能被枪毙。

    你不按照人家的固定操作,或者掏兜什么的,米国捕快都是杀人不犯法的。

    那叫自卫。

    即使过了这一关,你也要按照人家的要求,念abcd……

    所以去踏马的吧。

    沈清安不惯着他们这些!

    关键他还有启动资金,不差钱。

    于是,为了生活便利,为了生活安全,就组织了一股漂亮国安保力量。

    起初突然崛起了这么一股势力,必定引起其它势力不满。

    反正都是艰险,不服就淦!

    所以,去踏马的先知先觉成为世界首富。

    做生意,有抢.来的快吗?

    要不是懒得整,他也歪个嘴,当个龙王啥的都绰绰有余。

    反正都是漂亮国的!他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次回来,他就没打算走。

    他渣打银行的银行卡上还存着11位数的积蓄,全都是米刀。

    到了回国的时候。

    国外那个渐渐形成泥潭的安保公司,沈清安暗中干掉知道他身份的一些人,消除和他有关的一切信息之后,之后甩手扔给别人,任其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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