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一会,肚子咕咕乱响不停,在洞壁拨了几把青苔,塞入口中。不知何故,青苔入口,竟说不出的难受,“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叶枫拍拍干瘪的肚皮,苦笑道:“肚子老兄,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的光景,你又不是不知道,有的吃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指望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想起吃肉,情不自禁叫了起来:“这不是有头现成的大肥猪么?吃十几二十天都不成问题!”叶枫狂喜之下,扑在甘锦尸体上,抚摸着甘锦粗糙,干枯的肌肉,那些关于肉的做法一发涌上心头。
他手掌用力一拍大腿,好像拍打饭店的桌面,大声说道:“他奶奶的,老子好久没见荤腥了,店家你先来个红烧猪蹄吧。什么?厨师是孤陋寡闻乡下人,不会做?他妈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好吧,我服了你,你是大爷,我来伺候你。你先将猪蹄刮毛洗净,剁去爪尖劈成两半,用水煮透后放入凉水中。姜、葱拍破待用。用炒勺将少许香油烧热,放入糖霜,炸成紫色时,放汤调至浅红色为佳。加入猪蹄、料酒、葱、姜、盐、花椒,汤烧开后除去浮沫,用大火烧至猪蹄上色后,移至小火炖烂,收浓汁即成。听明白了没有?”
“客官,你还要其他的菜吗?什么?来份莲藕排骨汤?客官,你就饶了小人吧,我们这里穷得叮当响,店里寻常只提供粗茶淡饭,红烧肉一年也卖不出几份。他妈的,开店的这个不会,那个不会,你到底会干什么?小人会生儿子,一共有十三个,号称十三太保。他妈的,老子在你这里开销花钱,就是你的亲生爹妈,你的老丈人,老丈母,不行也得行,否则惹得老子无名火起,拆了你这爿鸟店!”
“客官,你不能光吃肉,总该来几个菜蔬,洗洗肠胃啊,这个梅菜扣肉,你老就下次再点。他妈的,你以为是快活林,十字坡开黑店,一盘白萝卜,居然要收三百文钱,莫非这白萝卜抵得上仙果,可以延年益寿?客官,一看你是见过世面的,分得出好坏。这白萝卜浇的是童男童女的尿,村里几个百岁老人就是天天吃小店的白萝卜,他们一口气能爬上六层楼,腿不酸,气不喘,面不改色。放屁,老子仇家极多,长命百岁岂非自找苦吃?我要吃肉!客官,你稍安勿躁,像你这种行走江湖的侠客,讲究身手敏捷。你多吃青菜,腰间必然没有一块赘肉。坏蛋一刀砍下,你来个鹞子翻身,轻轻松松避开。倘若你挺着个大肚子,岂非有些不妙?”
叶枫越想越开心,口水流下,打湿衣裳,化解了凝结上面甘锦的血。血腥味涌入鼻中,不由得打了几个冷颤,心中一凛:“我和禽兽有什么区别?”急忙抽离双手,倒退几步。但是肚子叫得愈发响亮,仿佛在嘲笑他:“你这个顽固不化的蠢蛋,到快死到临头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名节志气就能让你活得下去?只怕你生生饿死了,也没有人可怜同情你。这不见天不见地的,你就是吃了他,谁会知道啊?”是啊,只要能够活下去,名誉道德又算得了什么呢?
齐恒公,晋文公,刘备都吃过人~肉,但是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历史地位。他这个小人物,又何必约束苛刻自己呢?他定了定神,又慢慢向甘锦走去。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因为他对生命有着强烈的依恋,他不想像甘锦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所以他要不择手段,想办法活下去。甘锦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自古以来对付敌人的方式,无非是在精神上摧毁他,在**上彻底清除他。让甘锦成为他腹中美食,算不算一种消灭方式?他摸了摸脸,忽然发现脸颊松驰,他开心的笑了。
虽然他看不到自己此刻表情,但他知道自己当下就像一只饿尽了的野兽,目露凶光,神情可怖。他深深吸了口气,拿起了甘锦的手,往嘴里送去。他闭上了眼睛,把甘锦又冷又硬的手,想像成刚从烧烤架上拿下来的羊肉串,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蹄?,登时一股无法形容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山洞。还有什么比吃饱更值得开心的事吗?就在嘴唇与甘锦肌肤接触的瞬时间,冷汗以及敬畏又不由自主涌上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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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掌用力一拍大腿,好像拍打饭店的桌面,大声说道:“他奶奶的,老子好久没见荤腥了,店家你先来个红烧猪蹄吧。什么?厨师是孤陋寡闻乡下人,不会做?他妈的,这是什么破地方。好吧,我服了你,你是大爷,我来伺候你。你先将猪蹄刮毛洗净,剁去爪尖劈成两半,用水煮透后放入凉水中。姜、葱拍破待用。用炒勺将少许香油烧热,放入糖霜,炸成紫色时,放汤调至浅红色为佳。加入猪蹄、料酒、葱、姜、盐、花椒,汤烧开后除去浮沫,用大火烧至猪蹄上色后,移至小火炖烂,收浓汁即成。听明白了没有?”
“客官,你还要其他的菜吗?什么?来份莲藕排骨汤?客官,你就饶了小人吧,我们这里穷得叮当响,店里寻常只提供粗茶淡饭,红烧肉一年也卖不出几份。他妈的,开店的这个不会,那个不会,你到底会干什么?小人会生儿子,一共有十三个,号称十三太保。他妈的,老子在你这里开销花钱,就是你的亲生爹妈,你的老丈人,老丈母,不行也得行,否则惹得老子无名火起,拆了你这爿鸟店!”
“客官,你不能光吃肉,总该来几个菜蔬,洗洗肠胃啊,这个梅菜扣肉,你老就下次再点。他妈的,你以为是快活林,十字坡开黑店,一盘白萝卜,居然要收三百文钱,莫非这白萝卜抵得上仙果,可以延年益寿?客官,一看你是见过世面的,分得出好坏。这白萝卜浇的是童男童女的尿,村里几个百岁老人就是天天吃小店的白萝卜,他们一口气能爬上六层楼,腿不酸,气不喘,面不改色。放屁,老子仇家极多,长命百岁岂非自找苦吃?我要吃肉!客官,你稍安勿躁,像你这种行走江湖的侠客,讲究身手敏捷。你多吃青菜,腰间必然没有一块赘肉。坏蛋一刀砍下,你来个鹞子翻身,轻轻松松避开。倘若你挺着个大肚子,岂非有些不妙?”
叶枫越想越开心,口水流下,打湿衣裳,化解了凝结上面甘锦的血。血腥味涌入鼻中,不由得打了几个冷颤,心中一凛:“我和禽兽有什么区别?”急忙抽离双手,倒退几步。但是肚子叫得愈发响亮,仿佛在嘲笑他:“你这个顽固不化的蠢蛋,到快死到临头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名节志气就能让你活得下去?只怕你生生饿死了,也没有人可怜同情你。这不见天不见地的,你就是吃了他,谁会知道啊?”是啊,只要能够活下去,名誉道德又算得了什么呢?
齐恒公,晋文公,刘备都吃过人~肉,但是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历史地位。他这个小人物,又何必约束苛刻自己呢?他定了定神,又慢慢向甘锦走去。他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因为他对生命有着强烈的依恋,他不想像甘锦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所以他要不择手段,想办法活下去。甘锦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敌人,自古以来对付敌人的方式,无非是在精神上摧毁他,在**上彻底清除他。让甘锦成为他腹中美食,算不算一种消灭方式?他摸了摸脸,忽然发现脸颊松驰,他开心的笑了。
虽然他看不到自己此刻表情,但他知道自己当下就像一只饿尽了的野兽,目露凶光,神情可怖。他深深吸了口气,拿起了甘锦的手,往嘴里送去。他闭上了眼睛,把甘锦又冷又硬的手,想像成刚从烧烤架上拿下来的羊肉串,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蹄?,登时一股无法形容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山洞。还有什么比吃饱更值得开心的事吗?就在嘴唇与甘锦肌肤接触的瞬时间,冷汗以及敬畏又不由自主涌上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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