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温饱思,贫穷起盗心。侯宝福自从父母离世以后,便没了问寒问暖、知冷知热的人了。那时候,两个哥哥都已经自立门户,他便成了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曾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男孩,吃饭成了他最大的问题。有时候,两个哥哥、或亲戚朋友也施舍他点残汤剩饭。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那时候家家差不多,最紧张最缺的就是粮食。有时候他一两天没东西填饱肚子,也是常事。没办法,只能躺在床上,心里默默地思念着去世的父母,眼泪便打湿了枕头。晚上饿得实在没办法,他就像一条野狗一样在村子里四处游荡。遇到亲戚能施舍一点是一点,如果得不到吃的,他就悄悄溜到亮着灯光的人家里,看到什么拿什么。当然,最好是吃的。可是每一次几乎都遇不到他脑海里幻想的情景,只好心灰意冷地悄悄回家。刚开始,他晚上出门提心吊胆的,总觉得背后有人跟着,要不然咋脊梁骨冷飕飕的。那一刻,他头皮发麻,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牙齿磕得“咯噔咯噔”响。他克制不了自己,越这样越怕别人发现。那时候,遇到小偷偷吃的,那就等于要人家的命,发现了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说他每一次晚上出门,总是犹豫再三,最后不得不硬着头皮,冲进那漆黑的夜幕里。不过,他从此落下一个坏毛病,见啥拿啥-----只要能换来吃的:破铜烂铁,一根麻绳或破衣烂衫,或者锄头铁锹,或者能用的坛坛罐罐。他让别人闲置在家或者暂时不用的物件变废为宝。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别让自己饿死。有一点,他宁可自己担惊受怕,宁可像贼一样见不得人,也不愿意去求哥哥嫂子----他们那横眉冷对的嘴脸他看够了。
现实彻底教会了他生存法则:只要自己活着,干什么都不重要。
他还添了另外一个毛病,那就是喜欢听窗根子。匮乏而又贫瘠的生活,让人们为了果腹而绞尽脑汁,为了下一顿饭而不计后果。每一次夜晚出去,他不管顺到什么东西,都会在别人家的窗根底下听一听。因为有一次一家新婚的夫妇,半夜里说起自家悄悄藏起来的半袋玉米面,刚好让他听到。理所当然那半袋玉米面让他占为己有。那几天,是他自从父母走后,过的最惬意的,睡觉最踏实的。再也不用天天为吃饱肚子发愁,不用半夜三更像老鼠一样见不得人,更不要胆战心惊地四处游荡,像个夜游神。其实,他根本不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出门。
有一天,他和往常一样,饿着肚子早早就钻进了被窝。到了深夜,习惯让他自然就醒来了。这种习惯他已经持续快有半年了。他爬起来,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外面静悄悄的,没有狗的叫声;他心里清楚,村子里的狗已经被人吃完了,就连老狗皮褥子都没躲过一劫。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摸着黑便下了床。轻车熟路,他早都习惯了。你说奇不奇,黑夜里他几乎能看到一切,就如晚上觅食的猫。他的行动更加轻盈、敏捷,无声无息,似乎脚不挨地。出了门,一股冷风迎面袭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这鬼天气!”他嘟囔着弯低了身子,眼睛却一刻不停地着巡视着远方。他知道,这个时候哪怕眼前跑过一只老鼠,他也会看到的。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忽然发现一点亮光在眼前一闪而过,忽明忽暗。那是村东头他本家二叔侯永贵家。“都快后半夜了,这老两口咋还没睡呢?莫非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有其它的事情?”一想到吃的,他脑子里灵光一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原来,这侯永贵两口子,生有一男一女。女儿老大,嫁给县城的一位什么局长,那日子过得是有滋有味。这儿子便成了老两口的命根子,恨不得天天搂在怀里,生怕弄出一点闪失。这天下的事有时候真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像老两口这样娇惯出来的孩子,按理说应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儿,可是谁曾想,这孩子却出奇地勤快。除了不爱读书,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咋看到书上的那些字,就像河沟里的小蝌蚪,一个也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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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彻底教会了他生存法则:只要自己活着,干什么都不重要。
他还添了另外一个毛病,那就是喜欢听窗根子。匮乏而又贫瘠的生活,让人们为了果腹而绞尽脑汁,为了下一顿饭而不计后果。每一次夜晚出去,他不管顺到什么东西,都会在别人家的窗根底下听一听。因为有一次一家新婚的夫妇,半夜里说起自家悄悄藏起来的半袋玉米面,刚好让他听到。理所当然那半袋玉米面让他占为己有。那几天,是他自从父母走后,过的最惬意的,睡觉最踏实的。再也不用天天为吃饱肚子发愁,不用半夜三更像老鼠一样见不得人,更不要胆战心惊地四处游荡,像个夜游神。其实,他根本不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出门。
有一天,他和往常一样,饿着肚子早早就钻进了被窝。到了深夜,习惯让他自然就醒来了。这种习惯他已经持续快有半年了。他爬起来,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外面静悄悄的,没有狗的叫声;他心里清楚,村子里的狗已经被人吃完了,就连老狗皮褥子都没躲过一劫。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摸着黑便下了床。轻车熟路,他早都习惯了。你说奇不奇,黑夜里他几乎能看到一切,就如晚上觅食的猫。他的行动更加轻盈、敏捷,无声无息,似乎脚不挨地。出了门,一股冷风迎面袭来,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这鬼天气!”他嘟囔着弯低了身子,眼睛却一刻不停地着巡视着远方。他知道,这个时候哪怕眼前跑过一只老鼠,他也会看到的。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忽然发现一点亮光在眼前一闪而过,忽明忽暗。那是村东头他本家二叔侯永贵家。“都快后半夜了,这老两口咋还没睡呢?莫非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有其它的事情?”一想到吃的,他脑子里灵光一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原来,这侯永贵两口子,生有一男一女。女儿老大,嫁给县城的一位什么局长,那日子过得是有滋有味。这儿子便成了老两口的命根子,恨不得天天搂在怀里,生怕弄出一点闪失。这天下的事有时候真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像老两口这样娇惯出来的孩子,按理说应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儿,可是谁曾想,这孩子却出奇地勤快。除了不爱读书,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咋看到书上的那些字,就像河沟里的小蝌蚪,一个也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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