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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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宇没想到对方今天突然搭理了自己,双眼一亮,肉眼可见地兴奋起来,想趁着这股东风冲上前去,又突然想到自己的“戴罪之身”,只得留在座位上冲沈墨嘚瑟:“我就知道!昨天是《喜羊羊与灰太狼》,我也听出来了!”

        “对的,你的耳朵很好。”沈墨想了想,补上一句,“真棒!”

        说着竖起右手大拇指,对沈澄宇表示肯定。

        沈澄宇的耳朵似乎是受不起突如其来的盛赞,可疑地红了。空气突然安静了几秒,他连忙找新话题:“沈啟说他下个星期就可以来学校了,我打电话去他跟我说的。”

        “嗯,好。”沈墨也很为他高兴。

        在场那另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男生突然鼓起掌来,打断了两人的交谈。

        他一直在“听”留下来的两个小伙伴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说着什么高兴的事,于是他鼓掌表示:我也很高兴!

        那个男同学叫沈胜,名字神圣,人不怎么神圣。

        他腿部有疾,走起来一瘸一拐的。听说他刚出生那会就是哑巴,后来生病发烧把耳朵也烧坏了一只。四五岁的时候就很懂事,一天想帮家里人用稻谷机打谷子,结果切到了右手手指,喊又喊不出来,等到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

        一年级伊始,学到生字“手”、“足”、“口”、“耳”、“目”时,班里很多同学喜欢捂着嘴窃窃私语,异样的眼光总往他身上瞟——上天先后收走了四样,只留给他一双健康无虞的漂亮眼睛。

        他还有个妹妹,是健康的。而他这情况家人也不想什么望子成龙了,只是家住学校旁边,正好就近入学,让老师帮忙看着别让他乱跑罢了。

        如果说沈墨在班里没同性朋友是自主选择的结果,那么沈胜在班里没朋友,便显得理应如此。

        毕竟,沈胜没有选择。

        儿时最开始选择的伙伴,更像是在挑选礼物,成绩优异、性格和善、长得好看、志同道合或者于己有利,必要时候总需要“拿的出手”的理由。

        没有人喜欢在炫耀朋友的时候,拿出一个伤痕累累丑态百出的残次品。

        沈墨率先反应过来,试着冲沈胜招招手吸引他注意力,待他看过来,又指引他看向沈啟的座位,比划了一下,说:“他、快、回、来、了!”

        沈澄宇忍不住道:“你在比划什么,沈胜看得懂吗?”

        沈墨无所谓地答道:“万一呢!”,说完也学着沈胜鼓掌。

        沈胜看着那好一段时间没来人的座位疑惑了一会,突然理解到什么似的,冲沈啟座位疯狂点点点,又看向沈墨,手拍得更带劲儿了。

        沈墨说:“对对对!”

        “你对对对什么啊?”沈澄宇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双手忍不住学着比划了一下,问道:“他知道你刚瞎比划的意思了?”

        铃铃铃——

        “我不知道。”沈墨在突然响起的上课铃里回过头去,边坐正边答,“万一呢~万一沈胜和我们一样,能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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