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惊魂出窍-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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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锋芒毕露的龙旭和玩弄权势的“国舅”孙戬相互不待见已经很久了。这在公司早就不是秘密。许建明私底下找过龙旭多次,恳切地说:“兄弟,有你这样的得力助手是我最大的福气。”

        许建明还说:“做大事的人都能够忍,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没必要和那头猪一般见识。”

        龙旭明白老板的暗示,更知道“那头猪”是谁。他听进去了许建明的话,极力调整自己的心态。

        作为一个走出校门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在他求职无望的时候是许建明面试招聘了他。有感老板对他的知遇之恩,为了不让老板为难,三年来,除非万不得已,他尽可能不与孙戬正面冲突,低调做人,用心做事,本着安心讨生活的心态,他和孙戬看上去倒也相安无事。

        对于为人处世,龙旭自有主张。他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对着干的人,“己所不为勿施于人。”

        在外如此,就是在家对待女朋友吴琴也是穷尽照顾之能事,唯恐自己的言行伤害到女友。

        海瀚文化是省城红州最大的演出公司,每年承接的演唱会、大型晚会不少,接触的大小明星和各种类型的小姐姐都有。

        孙戬利用自身国舅的身份,堂而皇之地泡妹、拿回扣,还在灯光器材采购、宣传品制作材料上玩名堂,甚至把演唱会门票私底下交给黄牛倒卖赚钱。

        为此,孙戬被同事们举报过多次。但是,在姐姐孙艳的庇护下,许建明对这个贪欲十足的小舅子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惹恼了老婆孙艳,他要用更多的限量包包和华服才能哄得孙艳的开心。与孙艳的得理不饶人相比,孙戬谋得的私利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根本不值得一提。

        对于孙氏姐弟,许建明从来都拧得很清楚,一点都不会犯糊涂。

        龙旭作为公司主管宣传的老总,打交道的制作公司不少。为了维系持续合作,制作公司逢年过节或是特殊日子都会送购物卡给合作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尤其对于“瀚海”文化这种大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这些卡少则四、五千,多则上万。

        可是,龙旭每次都拒绝了。赚钱不易!他觉得只要把事情做好,无需在合作框架之外再支付额

        外的费用。

        孙戬不爽,但凡有物品采购、宣传品制作,他都是直接告诉合作公司如果要想让合作达成,就必须得给好处。雁过拔毛,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规矩,龙旭连这个都不懂,还混什么江湖?

        这个世道从来都是拿好处办事情,这是常识。可是,龙旭竟然蔑视这样的常识,傻逼到不接好处,这样的行为明显犯了商业大忌。不但安慰不了合作方,还会让合作方没有安全感。

        孙戬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公司。他找龙旭谈,苦口婆心说那种钱不拿白不拿,如果

        龙旭实在不想要,可以拿回来给他。一百、二百不嫌少,八万、十万也不觉多。多多益善,还说这是合作的一部分,是人情,更是规矩。

        龙旭不仅拒绝了孙戬的建议,还说这样的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昧心钱,拿了心里有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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