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 神经刀-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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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云中城,就是一个大号的伤兵医院,自薛讷以下,凡是没有受伤的人,一律驻扎在城外,随时准备再次迎敌。

        城中,某处修葺一新的一个院落。

        院外,一个个体格魁梧的糙汉子,脸上蒙着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倒穿衣的白褂子,手持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哦,还有几个拿着锯子的,这是要做木工活?

        院内,一个同样装束的家伙,大马金刀地坐在胡床上,对络绎不绝或被迫或自愿来的伤兵们指指点点。

        “这个,把手指头砍了!殿下早就给你们安排好了煤炉,为什么还会冻成这个样子?砍了!”

        “这个,耳朵都已经淌脓水了,砍……算了,剪了吧!”

        “哎哟,这个有意思!说说,你是怎么冻坏那地方的?割了……你别紧张,你不懂。何以解忧,割以永治啊!”

        随着这个冷血无情的家伙的一声声安排,那些手持各色兵器的家伙,就把那些伤兵一个个摁倒,任凭他们哭嚎、叫骂也全然不顾,只顾残忍地从他们身上取下一个零件,交差。

        那白衣人眼中闪烁着嗜血的疯狂,不仅对那些“零件”要一一过目,还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们看呀,这个人指节发黑脓水发黄,筋肉已经全然坏死,也不知道疼痛。像这样的病人,只有截肢才是最好的选择。你们给我当助手,不仅要明医理,还要有医者父母心的觉悟。只有这样,才能学好啊!”

        助手们纷纷点头,大赞主治医生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跟着他学医实在是祖坟里冒了黑烟。

        他娘的,就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战场上刀刀入肉,杀了个血刺呼啦的,也没觉着有多难受。那都是敌人啊,不杀他们难道等着被他们杀啊?

        可在这孙子眼里,人特么的就不是个人,跟牲畜一样。砍个手指头脚趾头割个耳朵都是小事,砍胳膊锯腿、掏心挖肺的事情这家伙干起来也是毫无压力。

        这不,屋子里还有个小腿被人一连枷砸碎了的倒霉蛋,被麻翻了躺在床上等待命运的抉择呢!

        听说,只是听说哈,这孙子从城外找了好几条腿回来,打算研究一下怎么给那个倒霉蛋换上。

        乖乖,你以为这是桌子腿呢,坏了就另外弄一条接上去?

        你家祖上是学木工的吧?

        最可怕的是,这孙子真的挖了好几个突厥人的心肝脾肺肾,泡在酒坛子里欣赏把玩——是真的欣赏,那眼神就和耶耶们看青楼的那些姐儿一样——如果不是兄弟们极力反对,这孙子还要弄几个自家袍泽的内脏。说是要比较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区别,能不能换一下啥的。

        这特么就是个深井冰啊!

        这时,屋子里走出一个满手鲜血的军医,失望地摇摇头:“沈先生,这个兄弟失血过多、脏器受损,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沈先生骂道:“一群废物!缝合个伤口都不会,你们是怎么从太医署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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