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拍摄进行时-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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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那些【蜘蛛侠】什么的,战服一个比一个修身。

  于是为了避免出丑,演员不光要穿紧身裤衩,还得是丁字裤!

  拍戏就这样。

  表面看着光鲜,背地里要付出多少难堪和辛苦都只有本人才知道……嗯,某些站在空调房里抠图的流量明星除外……

  “咔!”

  下午时候,杨逸又忍不住连连喊咔。

  因为此时拍的是片尾的打斗戏。

  可饰演反派的几个演员,那动作却实在很难看,让他很不满意。

  值得一提的是。他并没照着原片找杰森·斯坦森来演反派二号。而是找了杜夫·龙格尔。

  这家伙出道第一个角色,就是在史泰龙的【洛奇4】里那个北极熊拳击手。

  这几年他的地位虽有所下降,但名气依然不容小觑。

  而杰森·斯坦森?

  那家伙还在英伦跳水队里厮混呢。

  而且即便在杰森最红的时候,他在好莱坞的地位也就三线稍微靠二线而已。甚至他演的许多影片都不够资格在电影院上映,而是直接发行了影碟。

  倒是在大洋彼岸,靠着盗版影片的传播,他莫名其妙就火成了巨星……

  另外杨逸还找来了斯科特·阿金斯。

  ……

  抱歉还没写好……

  等下写好了替换,订阅的书友等下刷新下,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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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团中为首的,依然是罗伯特·卡戴珊。

  主要应该是这家伙本就跟辛普森私交不错。

  才一亮相,卡戴珊就代表律师团,引用了“毒藤之果”理论,要求警方立刻将辛普森无罪释放!

  所谓毒藤之果,是米国法律界的一个立法理论基础。

  简单来说就是:若一根藤蔓是有毒的,那它结出来的果子肯定也不能吃。

  引申之后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是不能采用的。

  据此,卡戴珊认为那俩记者的视频属于偷拍,未经辛普森同意,侵犯了他的肖像权、**权等。尤其那俩记者随后闯入辛普森家中,更是严重的罪行!

  所以卡戴珊要求查封那些视频,并严禁任何媒体再转发播报。

  并禁止警方以那些视频为依据给辛普森定罪!

  卡戴珊这样搞还真起了作用。

  起码警方一时就拿不出反驳的依据,只能暂时将辛普森给放了出来。

  不过警方也不是吃干饭的。

  尤其这件案子已经被全国直播,若警方真的当着那么多媒体和观众的面将辛普森无罪释放,就未免显得他们太无能了。

  于是。

  他们退而求其次,先给辛普森定了个超速飙车的罪行。

  虽然最后辛普森依然被放了出来,却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禁止他接下来半个月内离开洛杉矶,甚至禁止他开车!

  与此同时,警方也抓紧时间前往凶案现场取证。

  想尽快拿到充足的证据,将辛普森丢进大牢!

  然后。

  媒体方面也没搭理辛普森方面的禁止令。

  那个视频依然在各大电视台滚动播放。

  反正论起不要脸,全世界都没几个组织能比得上米国媒体,人家只要开一堆马甲,说这视频是从那些机构辗转买来的。

  你卡戴珊有本事就去找那些机构一个个举报吧……

  此外。

  卡戴珊这样搞虽然暂时让辛普森获得了自由,却也给观众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让所有人都认定了辛普森确实有杀人!

  否则你们怎么不反驳那些视频,反而要直接禁播?

  一看就是心里有鬼!

  不过卡戴珊等律师和辛普森本人都不在意。

  他们只求最后能获判无罪就好。

  至于普通民众的观感?

  谁在乎!

  反正米国法律可没有根据平民舆论给人量刑的做法~

  ……

  这件事对杨逸来说,可是个难得的热闹。

  还有点亲眼见证历史重演的奇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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