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从平民中来,到平民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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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是活着的?”听到这句话,林牧先是一愣,随即便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整条山脉是一只巨大的生物?!”

        德克斯特神父颓丧地坐在床上,没有回答林牧的问题,仿佛刚才的那些话已经抽走了他的全部精力。

        见德克斯特神父这幅模样,林牧神色凝重,看来这次可瑞兹山脉之旅,远比自己所想象地要凶险许多。

        ……

        灰暗的森林中,一行人穿梭在一棵棵姿势诡异的树木之间,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七八十岁的胡子花白的老头子,一只手拄着一支红褐色的木质拐杖,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造型奇怪的灯笼。

        这个灯笼看起来像是一个由一根根弯曲的废旧钢筋胡乱拼接成的鸟笼,从任何角度都找不到一丝符合人类审美的美感,“鸟笼”中间是一根乳白色的蜡烛,烛心燃着幽蓝色的火焰。

        这盏灯笼本身散发出的光芒并不闪亮,但是却能让附近的人明显得感知到这一点光亮的存在,更加神奇的是,以这盏灯笼为中心形成的一个半径五米左右的空间,竟然能隔绝这诡异的森林中弥散着的雾气,那些白色的雾气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阻挡了一般,根本无法侵入这小小的空间之中。

        根据雷米尔本人所说,这盏灯笼是用某种超凡生物的骨头和脂肪做成的,能够对一定范围内的邪恶事物造成威慑。

        没错,这些人正是林牧一行人,领头的正是“血色蔷薇”的副团长雷米尔先生,其次是“钢铁之魂”的两位骑士切斯特和切茜娅,然后是那位密大毕业的调查员卡特,然后是林牧和队伍最后面的温莎。

        两位副团长级、两位正式骑士级,还有一位实力未知的调查员卡特,再加上自己这个带路的菜狗子见习骑士。

        回想起之前德克斯特教授的话,林牧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之前那位骑士团团长凯瑟琳大人会决定亲自带队,虽然后来自己因为其他任务脱不开身,也要直接派两位副团长带队。

        “其实我很意外。”身后温莎突然开口,打断了林牧的思绪。

        “嗯?意外什么?”林牧扭过头去,疑惑地问道。

        “没想到一位堂堂贵族子弟、伯爵之子,竟然会屈膝加入骑士团。”

        听到温莎的回答,林牧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有些哭笑不得地问道:“这又有意外的,难道历史上就我这一个伯爵的儿子当了骑士?”

        “你不知道?”温莎露出一副奇怪的表情,疑惑地问道。

        “知道什么?”林牧觉得这位副团长大人的问题有些莫名其妙。

        深呼吸了一口气,温莎一字一顿地说道:“诺伯特·盖乌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以贵族身份参加骑士团的圣殿骑士。”

        “这是《圣殿史书》去年所记载的四句话之一。”

        听到温莎的回答,林牧突然一愣,虽然不知道这个《圣殿史书》是什么东西,但是从温莎说话时的语气来看,应该是一个很有神圣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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