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卧室后,林牧取出腰间的两把匕首,将手枪与那把剑摆在书桌上。
床上放着一套由一片片银白色金属片织成的软甲,正是查尔斯之前所建议的,床边整齐地摞着三个箱子,里面摆满了黄澄澄的子弹。
林牧粗略的扫了一下其中一箱,却发现单单是这一箱的数量,就不止是三百枚。
林牧试着穿上了这身软甲,和之前诺伯特那套极为相似,只不过这一套软甲在一些致命的地方刻着几个似乎是具有防御性质的符文,看起来让人莫名有种安全感。
令林牧有些惊喜的是,在软甲的腰带上,查尔斯还别有用心的缝上了几个带扣,正好用来挂自己的转轮手枪、匕首和剑。
只不过看起来似乎不太美观就是了。
至于子弹,这种东西带少了总感觉不够安全,可是带多了又感觉不太方便?
“要不租辆马车拉着?”这个想法刚一出来,就被林牧否决了。自己是去执行任务的,又不是去旅游的,要是自己骑着马,后面再拖辆马车,绝对会被同行的骑士笑死。
在考虑了一阵后,林牧托一位女仆找来了一个朴素但又十分牢固的麻布挎包,挎在肩上。
林牧站在全身镜前看了看,银白色的软甲上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棕色麻布包,腰间挂着一大堆东西,造型看起来十分的怪异。
“怪就怪吧,小命要紧。”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牧总感觉还是少了点什么。
“要不再带点纱布、药品吧。”
……
第二天早上,林牧坐在马车上,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路人,以及那些吆喝着的小摊贩们,林牧突然开口道:
“詹金先生,停一停。”
“啊,好。”虽然不知道邪神大人想要干什么,詹金还是听话的停下了马车。
走下马车后,衣着光鲜亮丽的林牧,几乎瞬间就成了整条街的焦点,路边几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眼前一亮,似乎是有些蠢蠢欲动。
林牧能明显感觉到有十几双不怀好意的眼睛在自己身上打量了几下。
“今天先不去教堂了,你去帮我送封信。”林牧并没有在意周围那些不怀好意的视线,从口袋中取出一封牛皮纸包好的信封递给詹金。
詹金接过信封,就听林牧说道:“把这个送到‘血色蔷薇’骑士团总部,以见习骑士的名义,记得要注意言辞,客气一点。”
“那少爷您?”詹金点了点头,然后抬头看向渐渐走远的林牧。
“我在这逛逛。”林牧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
走在坑坑洼洼的破路上,周围不断响起卖菜的、卖肉的、卖日常必需品的小街贩的吆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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