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使徒传道(八)-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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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人看待他们,有非常的情分;因为当时下雨,天气又冷,就生火接待我们众人。那时,保罗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条毒蛇,因为热了出来,咬住他的手。土人看见那毒蛇悬在他手上,就彼此说:“这人必是个凶手,虽然从海里救上来,天理还不容他活着。”保罗竟把那毒蛇甩在火里,并没有受伤。土人想他必要肿起来,或是忽然仆倒死了;看了多时,见他无害,就转念说:“他是个神!”

        离那地方不远,有田产是岛长部百流的。他接纳他们,尽情款待三日。当时,部百流的父亲患热病和痢疾躺着。保罗进去为他祷告,按手在他身上,治好了他。从此,岛上其余的病人也来得了医治。他们又多方地尊敬师徒一众,到了开船的时候,也把他们所需用的送到船上。

        过了三个月,我们上了亚历山大的船往前行。这船以“宙斯双子”为记,是在那海岛过了冬的。到了叙拉古,他们停泊三日,又从那里绕行,来到利基翁。过了一天,起了南风,第二天就来到部丢利。在那里遇见弟兄们,请使徒与他们同住了七天。这样,他们即到罗马。那里的弟兄们一听见他们的信息,就出来到亚比乌市和三馆地方迎接他们。保罗见了他们,就感谢上主,放心壮胆。进了罗马城,百夫长把众囚犯交给御营的统领,惟有保罗蒙准和一个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处。过了三天,保罗请犹太人的首领来。他们来了,就对他们说:“弟兄们,我虽没有做什么事干犯本国的百姓和我们祖宗的规条,却被锁绑,从耶路撒冷解在罗马人的手里。他们审问了我,就愿意释放我,因为在我身上并没有该死的罪。无奈犹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于凯撒,并非有什么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因此,我请你们来见面说话。我原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这链子捆锁。”

        他们说:“我们并没有接着从犹太来论你的信,也没有弟兄到这里来,报给我们说你有什么不好处。但我们愿意听你的意见如何,因为这教门,我们晓得是到处被毁谤的。”他们和保罗约定了日子,就有许多人到他的寓处来。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论这事,证明天国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他所说的话,有信的,有不信的。他们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藉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所以你们当知道,上主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保罗说了这话,犹太人议论纷纷地就走了。

        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胆传讲天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两年之后获得释放,时约63年。获释之后的保罗曾去过马其顿、特罗亚、尼哥波立等各地巡视教会、探访同工。又于68年再度被捕入狱,然而在此五年当中,除了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以外,并没有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保罗最后一次被捕入狱,情形与前次大不相同,因法庭不需再等待原告的对质,所以有严谨约束、速判速决的可能。除了医生路加以外,所有的同工、朋友们都不在身边,又因为当时有连坐处分的危险,连探监的人都及其稀少。保罗知道他们的为难,所以说‘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还好保罗拥有罗马公民的身分,尚有较优渥的待遇,得以接见亲朋,提摩太后书就是于此时完成的。经过多次的庭审,至终被判定为死刑,又因他是罗马公民,所以不需要受钉十字架的酷刑,被刽子手带到南城的刑场斩头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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