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方御风一人出来游历,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小镇里,看见一个茶馆很热闹,就来到了这个茶馆,看见一个说书先生正在口沫横飞,精彩异常,方御风满心好奇地只身坐下,就向小二要了一碗茶,一份花生米,边吃边听听这个说书先生讲的故事。
方御风先是喝了一大口茶水,但却马上放下了茶杯,原来是此刻听说书先生说了一个最大的怪事,镇西四十里外有一块可以吃人的土地,据说是这个土地上面泛着大量的血水,而土地的里面则有一个修行千年的血僵尸,这个血僵尸是一个千年前的一个惨死的赌徒的一生怨力所造化的,但凡是进过赌场的人,必然会被这个血僵尸吃掉,而且据说这个僵尸在赌场中断过一个手指,所以别人都叫他九指血僵。
方御风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想了一会儿,就决定去会一会这个血僵尸,毕竟方御风可是最强的血族将军之一,这么有战力的血僵尸怎么能不去看上一眼,然后再斗上一斗,收服了他,也算为这个小镇做一件好事。
然后方御风就去一个小镇的黑市中买了三个最大的色子,个个都有一个鸡蛋大小,再买了一个最大的色子筒,亦是足足有一个最大西瓜一样的大小。
残红如血的夕阳染红了大地,方御风背着那个最大的色子筒一路向小镇西边前去,巨大的色子筒因为太大的缘故,在方御风的后背一颤一颤的,而那三个色子则为了吸引血僵尸,亦是在色子筒中不停摇晃着,方御风一上来便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方御风可不想无功而返。
是夜,方御风走了四十里路,找了许久也没有发现那片血腥之地,于是就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放下身上的色子筒,生了火,吃了些烤饼,一个人躺在地上假寐,决定明天再找。
过了一个钟头后,一个血影在方御风上方的天空上不停地盘旋着,原来血僵尸在几里外的血地下面听见许久的色子声,早就发现了方御风,决定在方御风睡去后,再来吃掉方御风。
血僵尸在探测了一会儿后,落在了方御风的旁边,打量了两秒后,瞬间就张开了一个血盆大嘴咬向了方御风。
但是方御风却立刻从假寐中警觉地站起,弓着身子,双手紧握着虚空,转瞬间,黑白刀剑便出现在方御风手上,然后方御风熟练地用左手握白色长剑格挡在身前,右手握黑色长刀骤然刺向了那个血盆大嘴。
血僵尸见方御风起来,立即收回了嘴巴,用两对血爪不停与方御风周旋着,而方御风也挥刀剑不停地进攻,几个回合下来,方御风占尽优势,而方御风仔细一看那两个血爪,还看见其中右手的血爪上还断了一根手指,人果然没找错。
若是一般人见了黑夜中血僵尸血腥的身体,定会感到无比恐怖,因为血僵尸的浑上下身都是流淌着无比恶心的血浆。
但是血僵尸虽然恶心又实力强大,却根本不是方御风的对手,因为方御风可是血族大陆出了名的强者,天天在血族的血海里面厮杀,哪怕血僵尸再强上十倍,但也远远逊于方御风,血僵尸收回双爪,立刻向后退去,大喊了一句:“不打了,不打了,我投降。”
方御风看血僵尸眼睛虽然一直害怕地看向自己,眼睛却偶尔喵向那个大色子筒,然后心生一计,说道:“不如我们赌一把,怎么样,你赢了,我退去,放你自由,我若赢了,你便早点散去怨念,转世投胎,不要再继续为恶一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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