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独角兽酒馆-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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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的独角兽酒馆来了一位不合群的翩翩贵族少年,就像一匹纯种的安达利亚驹冲进了这群驽马中间。罗素迈着轻浮的步伐,手上一上一下掂着装满金弗茵的牛皮袋子,金币叮当作响的声音牵动所有人的视线,酒客杯中酒液已满溢出来都没有察觉,赌徒一时忘记了手中的烂牌喉头蠕动咽了咽唾沫,女侍一时停下了擦拭的动作,酒馆中的空气至少凝滞了三秒。

        罗素找了张桌子,毫不在意地把钱袋丢在桌子上,打了个响指勾了勾手呼唤来女侍,抓了把金币往女人的胸口一丢;“给所有人来一杯你们这最贵的酒!”十足一幅贵族纨绔子弟的做派。他把脚架在桌面上抖个不停,桀骜不驯地环顾左右;“绅士们,没人想来耍上几把吗?”顿时,酒馆内所有的赌徒目光火热对视一眼争先恐后往罗素的坐位围了上来。

        拳头最大的那几个才有资格上赌桌,这是人类社会通用的法则,罗素打量着这四个家伙,目光停留最多的还是那个戴着渔夫帽、长着一双单眼皮瑞凤眼二十多岁左右的男人,这家伙的眼神很犀利,罗素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就是风鬼吗,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嘛,要不是有卢卡斯的情报他还真发现不了。

        扑克牌称得上赌博界的常青树,一人扛起了半边天,罗素他们的玩法很很简单——斗骑士,经典的街头玩法。顾名思义,发两张牌,然后与庄家比大小。听起来就是非常简单的玩法却蕴含着变化,而之所以说斗骑士是多有变化的游戏是因为比大小的规则,也就是说怎么算大,怎么算小。一般来说,对子是要比普通的两张牌要大的,而其中对子最大的就是九。如果庄家和闲家都是普通牌,则通过点数相加来比较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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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点数相同,则比较两张牌中最大的那张牌,如果连这张都是相同的话,则为庄家赢。

        罗素一直在输,每把都是五个个金弗茵,不管牌好牌差,他也只是偶尔加码几个金币,他还在熟悉这项陌生的、贯穿人类历史的传统竞技运动,他这副不急不慢的样子让其他几位想宰肥羊的家伙有些失望。等到罗素再次坐庄的时候,他吧牌一丢敲了敲桌子;“真是无趣,绅士们,不妨大胆一些,底注翻一倍上限不封顶如何?”

        四个家伙不作声色对视一眼,激动得脱帽示意;“好啊”就怕你不敢玩大的呢。渔夫帽的牙缝宽得惊人,罗素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可以把香烟夹在牙缝里,不知道是不是种族天赋,口水不一会儿就浸湿了烟蒂顺着嘴角流了出来,罗素做了一个夸张的呕吐动作,嫌弃地掏出手帕擦了擦嘴唇;“呃啊,我胆汁都快涌上来了,你说你抽就抽吧,一直叼在嘴里恶不恶心啊?”

        罗素粗鲁地命令渔夫帽男;“吐掉!”

        噗呲,渔夫帽男发出一声嗤笑,丢掉牌环臂于胸盯着罗素;“你以为你是谁,老子偏不,你能奈我何?”此时的他已经被罗素的举动所激怒,这小子简直不知死活。

        趁着说话的功夫罗素在努力记住每一张牌,他一口唾沫吐在旁边的地上,那种身为贵族的优越感喷薄而出,老奥斯卡了;“你要是不吐掉这根烟我就不玩了。”说完拎起钱袋就要走人。

        渔夫帽感到血液在脑门里发疯似地悸动,脑袋像给什么东西压着,快要破裂了,他嘴巴一咧露个丧心病狂的假笑,一边把香烟吐掉;“如您所愿,阁下!”在他心里,渔夫帽已经给罗素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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