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明神宗——朱翊钧-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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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翊钧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万历新政”。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因为朱翊钧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朱翊钧下令在福建行省进行试点,福建“清丈田粮事竣”。朱翊钧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下发各地。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个重要举措,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张居正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万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钧的支持下,张居正在政治上、经济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焕然一新,经济状况也大为改善。一代名臣张居正病逝,朱翊钧从此开始亲政,这次改革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转了正德、嘉靖两朝以来形成的颓势。

    朱翊钧亲政后,主持了著名的“万历三大征”。先后在明王朝西北、西南边疆和朝鲜展开的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分别为李如松平定蒙古人哱拜叛变的宁夏之役、李如松,麻贵抗击日本丰臣秀吉政权入侵的朝鲜之役,以及李化龙平定苗疆土司杨应龙叛变的播州之役,巩固了汉家疆土。后世有说明军虽均获胜,但军费消耗甚钜,而三大征实际军费则由内帑和太仓库银足额拨发,三大征结束后,内帑和太仓库仍有存银。

    朱翊钧开始沉湎于酒色之中,身体虚弱,每况愈下。因此,朱翊钧执政中后期,几乎很少上朝,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过谕旨的形式向下面传递。“万历三大征”中边疆大事的处理,都是通过谕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们所希望的“召对”形式。在三大征结束之后,朱翊钧对于大臣们的奏章的批复,似乎更不感兴趣了,礼部主事卢洪春奏曰:朱翊钧“日夜纵饮作乐”。

    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明末官僚队伍中党派林立,门户之争日盛一日,互相倾轧,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名目众多。在东林党争无休无止之时,由于明神宗私爱贵妃郑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坚持其王府庄田“务足四万顷之数”,才肯让其出京之国,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场长达七八年之久的福王庄田之争。

    福王之争刚刚过了一年,又发生了晚明历史上著名的梃击案,作案的是一个名叫张差的蓟州男子,史称“梃击案”。起初,皇太子也以为“必有主使”,郑贵妃一再指天发誓,自明无他。朱翊钧见事涉郑氏,加上多年来人们一直议论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烧自己,很快就亲自定张差为“疯癫奸徒”,并命“毋得株连无辜,致伤天和”,只处决张差及与之有关的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并特地为此一反常态,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召见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将此案草草收场。

    因立太子之事与内阁争执长达十余年,最后索性三十年不出宫门、不理朝政、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朱翊钧不再接见朝臣,内阁出现了人滞于官和曹署多空的现象,至于贪财一事,朱翊钧他在亲政以后,查抄了冯保、张居正的家产,就让太监张诚全部搬入宫中,归自己支配,为了掠夺钱财,他派出宦官担任矿监税使,四处搜括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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