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家伙们(一)-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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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雾眠闭上眼睛前,她看到仓库顶被破开了一个大洞,飞檐走壁的特警从空中降落,宛如黑色的冰雹,噼里啪啦地往下砸着,黑黢黢的枪口对着她和钱堆,再然后雾眠就不记得了。

三个月后,监狱的放风区,雾眠盘着腿坐在铁架上,手指尖翻转着一个硬币,只见硬币从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来回正反面翻滚着,女孩手腕一动,原来那只手上的硬币瞬间就不见了,而她的另一手上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硬币,跟变魔术似的,让人看得叹为观止。

雾眠把硬币放在大拇指盖儿上,用食指一翻,硬币高高地清清楚楚地抛向空中,只是再也不见硬币落下,就那么片刻的功夫,雾眠又从条纹监狱服的袖口处又翻出了一个硬币。

“姓名:金雾眠

年龄:22岁

身份:偷盗女,被判刑10年

任务:感化目标人物李正文,揭露有关李正文的真相

特长:偷盗,开锁,扒窃

缺点:爱财,有偷盗癖

喜爱值:0

感化值:0”

百无聊赖的雾眠摸着硬币上的花纹——不用说,这也是偷来的——然后只觉得自己手痒痒。上个世界的原主有暴力倾向,这个世界的有偷盗癖,这几天监狱里没有东西让她偷,她当真是觉得浑身不舒服。

原主是个孤儿,与哥哥相依为命,从小在平民窟里长大,学得一身不三不四的本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

两年前,哥哥为给原主治病,绑架富家女,后被残忍杀害。据原主的记忆,哥哥是被李正文杀害的,因为她看到了李正文浑身是血地从哥哥的藏身地点出来。

原主天生心脏畸形,长在右边,原主用着赎金做手术获得了新生,随后加入了一个盗窃团伙,一为钱财,二想要养精蓄锐杀死李正文。

原主与团伙谋划了一个严密的盗窃加诈骗计划,拿到了一个外籍银行的钱,结果却因为原主偷盗癖犯了随手偷了一个老刑警的东西而暴露了行踪,被残忍杀害。雾眠刚穿来的时候,尸体都是新鲜的,特别及时地复活了。

偷盗癖,说起来就跟吸毒成瘾没什么差别,明知道不碰就不会出事,但是人很难抗拒**,哪怕是几块钱的小东西,原主偷到手上都觉得愉快与满足。原主从小被穷怕了,会羡慕别人没有的东西,然后偷窃,占为己有。

雾眠觉得自己的挑战性在勇攀高峰,这就是所谓的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不过按照原先的剧情规矩,原主的哥哥应该也不是李正文杀的,而是吴在原拿人回报替人解恨罢了。

“难啊!”雾眠扬天长叹,她觉得如果自己能穿越到一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身上,是不是直接□□就好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雾眠在监狱里倒也还清闲,至少免得被打死。

听新进来的犯人说,她现在是名声大噪,混盗窃圈扒手圈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姑娘,业务能力强,但是能把队友往死里坑,为了几块钱的东西抛弃了几亿美金的大案子,真是“人人称赞”啊!

而这时,一个狱警走到了雾眠的面前,说道:“24号金雾眠,有人探监。”

雾眠惊讶,她家人都死绝了,还会有人来探监?

心里是惊讶的,面上她却没有表现出来半分,一双乌黑的眼睛又悄咪咪地盯到了带着她离开的狱警身上。

狱警看到她的眼神就感到不妙,已经有不少狱警糟害过她的毒手了,他立马严肃地说道:“24号金雾眠,你走在前面。”

雾眠摊手,说道:“我什么也没有干啊!”

擦身而过时,女孩眼中闪过的一丝精光总会告诉人不好的预感,只是她掩饰地极好,年轻的狱警并没有看到。

舒服!

雾眠把手放进衣服兜里,用手指轻轻碾摸着刚刚到手的东西,应该是一张照片的样子。适应这个身体越久,雾眠越觉得偷盗癖的快乐,真的很神奇。

到了探视间,雾眠就看到了玻璃对面坐的是个熟悉的人。

老狼一般凶狠的长相,皱纹深,皮肤粗粝,打扮随意,眼神阴郁毒辣——不好惹。

吴九卓,王牌老刑警,雾眠很不幸,当时偷得就是他的东西——一个三块钱的发夹,据说是他女儿的遗物——如果偷得不是吴九卓,雾眠还不一定被发现,这就是踢到铁板了。

吴九卓也在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几个月前,利用他片刻的心软,偷走了女儿的东西,年纪小本事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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