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伊斯的目光跟着忙前忙后的大叔观察了周遭一切,正如大叔所说,这间大胡子酒馆如今可比以前热闹多了
穿着像柳樊那样大袍子的看起来神神秘秘的那几乎都是赏金猎人,身上挂着很多精巧的武器,几乎不张扬,一些不知名的为了等活还必须不断在酒馆消费,虽然也会打牌喝酒打发时间但是行事低调,各个为腰包里的钱愁眉不展,他们一般会在桌子边放一个价码牌子,更穷的甚至去其他小酒馆或者蹲在门口等活,而金钩作为幕后股东,他的赏金猎人组织又极其有名望,所以金钩的赏金猎人们大都不必为了生计发愁,除了维护酒馆秩序外都肆意的消遣等着买卖上门就可以了;一些穿着军装和现代战斗服的基本都是雇佣兵团,他们喜欢露出肌肉和刺青,几乎是一队队一伙伙的不存在单独的,行事高调张扬嗓门极大,一个个都喝的醉醺醺的耍大钱,也有抽大烟的有搂着姑娘们耍流氓的。
而诺伊斯注意到,整间酒馆里最不起眼的就是商护队,他隔壁角落里就有好几个人挤在一张小桌上,几杯酒几乎能喝上一整天,正如诺伊斯所说,商护队本事一般收费也低,所以不敢张扬,只是最低消费然后悄悄聊天等不懂行的或者舍不得花钱的雇佣他们来混日子。诺伊斯鄙视着角落里的这一伙商护队见有客户来询价,一个个跟打了兴奋药一样精神许多,正耀武扬威的跟客户吹嘘,看的诺伊斯忍不住露出蔑笑。
嘈杂的环境,热闹的景象,老旧的摆设,诺伊斯摸了摸桌边的断角,那还是他第一次来这里跟雇佣兵打架摔坏的,他摸着如今已经光滑的截面,喝着永远都不变味道的冰镇大麦啤酒,瞧着型号老旧的电视里放不完的新闻和体育比赛,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年轻无愁事的年代,也许有时也会为钱包和师父交待的任务发愁但跟现在比起来,不值一提。
诺伊斯在享受回忆和难得安逸的这段时间,已经喝下了半桶,此时从外面吹进酒馆的风已经比正午凉爽多了。
“我说你小子行啊,”柳樊无声无息的就坐到了诺伊斯身边,手里拿着个空杯,“刚活过来就偷偷吃独食了?”他拍了拍啤酒大桶,轻笑道:“你把钱藏哪了?我快把你扒光了也没找到钱,据我所知这里可不接受电子转账。”
“这儿的老板,皮克曼大叔对我像我师父对我一样好,他是我师父的故交。”诺伊斯正给给柳樊的空杯里接酒,忽然一怔,斜眼看着柳樊,“我说你没事翻我钱干啥?还扒光我,打劫啊?”
“说啥呢!”柳樊学着诺伊斯的语气,哼笑道:“你差一点就要投胎以后才能喝到酒了,知道吗?”
“哦?我知道了,肯定是荀大姐救的我,你别看她总凶我,其实挺稀罕我的。”诺伊斯像个孩子一样傻笑着。
“得了吧,谁看不出来她最烦的就是你了。”柳樊一口半杯喝完酒,啧啧品味,说道:“这可比特使啤酒好喝多了。提到小羽,我现在非常担心她们,正要和你商量”
诺伊斯诧异的瞧着柳樊又看了看门外,这才反应过来:“对了,他们人呢?允峰没跟你去特使酒馆吗?对了,荀大姐是去逛丝巾了吧?你担心什么?”
柳樊放下酒杯,眼角泛红,低声道:“第二天我醒来时,发现地貌被毁,绿洲也面目全非,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大漠,头顶是快把我烤熟的太阳,身边是怎么也叫不醒的你,我没找到小羽他们,只见到小李失血过多牺牲在了树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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