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捉拿细作-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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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敝帚自珍,医术亦是如此。

    这年轻后生之前就坦坦荡荡地说了细致的医治之方,如今又大大方方地将详尽药方留下,足见其心性胸襟了得。

    这才是高人风范、医德上品。

    只可惜了,如此上佳的医术,比之自己恐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却竟缘悭一面。

    ……

    没料到院判会给自己下了如此高评价的水银,救治完病患,乘着混乱,在柜台那儿书写完药方,回到房间留下后,就背起简单的包袱,下楼小心地避出了乱哄哄的客栈。

    走出不多远,便见到已牵着马在等待自己的红柳。

    她走上前,问道:

    “可有给客栈结清?”

    红柳点头。

    “我牵马前,有把一锭银两弹进掌柜的袖口里。”

    水银夸赞道:“做得很好。现在,再去寻一家客栈吧。”

    “小姐,还寻客栈?不怕那院判大人追来吗?”红柳好奇地追问。

    水银笑看了她一眼。

    “那是院判,又不是无赖,明知我不愿与他攀扯,又岂会紧追不放?大人,是有大人的气度的,不会做那么自跌身份之事。”

    主仆二人边说边向前走。

    红柳见四下无人,终于问出了憋在心里的话。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那人……”

    说着,伸出左手,拇指和小指指尖对接,中间三指成爪勾样,抓了抓。

    水银注意到她的动作,嘴角噙起一抹笑意,轻声地回答。

    “延国人擅使弯刀,所以不仅虎口有茧,食指和中指的最末节之间,也容易有茧。

    另外:他们男子自幼便有单穿耳眼的习俗,且所佩戴的耳坠皆又大又重,耳痕就会十分明显。

    虽然之前那人有将泥土之物糊在上面,但是,身上、脸上太干净,唯独耳垂处有块泥,岂不是很奇怪?

    最主要的:他不该一见院判大人就想跑,或者说,是想去通风报信?”

    红柳顿时恍然大悟,一拍巴掌,压低了声音叫道:

    “那奴婢也知道了。本朝男子梳发上梳一半成髻,而延国男子则是全梳成髻,难怪奴婢当时就觉得,他脑袋下半部分的头发有点不太顺眼。”

    “对!”

    水银笑着冲红柳竖起了根大拇指。

    “有进步,出来这几日,你愈发仔细了。”

    红柳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抬手抓了抓头皮。

    话说小姐的身边现在只有自己在守护,不学会更加谨慎小心,可要怎么好?

    正说话间,已是到了另一家客栈的门前。

    店小二热情地迎上来,告知尚有上房,俩人便进去了。

    这一夜很安稳。

    那院判大人果然没有派人来寻,水银的心里也踏实了几分。

    世上怪人很多,她之前虽然言之凿凿,但到底还是有些担心那老者会不按常理做事。如今,可算是放心了。

    她起身洗漱完毕,见红柳已将店小二送来的早点摆放好,便坐去了桌前。

    却又忍不住在想,三城破而被屠,因此太医院才派人急赴边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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