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巧-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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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合路的欢乐网吧里,警方调取了大高个进店的录像,经过再三询问,网管终于“想起”这个人,为什么这么晚才“想起来”呢?因为他来上网,不仅没有掏钱,网管还给了他钱。

  警方立即怀疑,这个抢劫嫌疑人是卖了身份证给网吧,网吧经常会有这样的操作,收买这些身份证,用于提供给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带身份证的人上网。而他卖的那个身份证,极有可能就是他抢来的包里的。

  网管立即按照警方的要求,从抽屉里拿出了几张身份证,但是实在也记不清,当晚那个人卖的是哪个身份证了,可以说,他其实也并不关心这些。

  无论如何,还是要找到这个大高个,持械抢劫也是刑事犯罪。

  网管倒是提供了一个情况,说这个人隔三差五会到这家网吧来,但是每次都是一个人,叫什么名字也确实记不清楚了。

  于是情报研判大队的民警开始分兵调查这个人的活动轨迹,潘队则派人轮流在网吧便衣蹲守。

  警方本来以为这个人作案之后肯定会看看风声,不会那么快就又跑到这里来上网,哪知道果然如同网管所说的,隔天凌晨两点,他便进了网吧,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过审讯得知,此人名叫高大壮,时年二十四岁,虽然没有进去过,但是也一直靠捞偏门维生。

  在监控录像铁的证据面前,高大壮如实交代了当天的经过,他是在滨江大道夜市一条街交界附近看见这个被抢劫对象的,当时这个人一直贴着滨江大道的阴影往前走,按照高大壮的“职业经验”,这也不是个什么“好鸟”,高大壮缀着他快走到了三合路,那一段比较冷清,高大壮果断出手,让他交出身上的财物。

  那个人第一反应就是跑,高大壮一直追到三合路路口才把他抓住了,就出现了监控探头里的一幕,他当时也想反抗,但是奈何高大壮身上有刀,力量也比他足,把他逼到了街对面的暗处,抢到了包,然后就让他走了。

  高大壮抢劫之后仍旧敢大摇大摆出来上网,完全就是因为他抢来的那个包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钱,但是有张身份证,还有张火车票,高大壮把身份证和那点碎钱拿出来,就把包随手扔到了街边的垃圾箱里,然后把身份证拿去网吧换了钱。

  高大壮其实也记不清那个人究竟长了个什么模样,因为正面交锋的时间很短,跟踪看的是后脑勺,追抢看到的也是后脑勺,就连把人按到墙角抢劫,看的还是后脑勺,唯一就是说了一句,那个人很瘦,上身穿的衣服全是湿的,还有些泥巴。

  但是这句话却极大地引起了警方的兴趣,如果把染血的衣服放到江水里洗过,很有可能就会是这个样子吧?

  在重大立功表现的期许下,高大壮绞尽脑汁,终于想起一个细节,他卖那张身份证的时候,看了一眼那个名字,因为身份证上的名字和他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名,所以他记了下来。

  高大壮确认,身份证上的名字叫郑新,并且从网管交出来的一摞身份证里,找出了那张身份证。

  至此,找到郑新,变成了办案的下一步目标。

  身份证上的信息显示,郑新时年二十一岁,是蓝湖区下辖红山乡人,经过调查了解,这个郑新和死者张晓龙从小的经历十分相似,都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初三辍学,后来也是经常不着家,家里人都弄不清他究竟靠什么生存,根本也联系不上他。

  在对郑新的调查中,警方了解到,他前几年有个经常厮混在一起的朋友,名叫郑伟,和他一样都是红山乡人,两个人好几年都是同进同出,过年过节都凑在一起玩。

  警方便找到了这个叫郑伟的人,郑伟目前在蓝湖区一个饭店学徒。经过郑伟介绍,原来郑新还是经常和他一起玩的,他们晚上基本上都是不着家的,留宿在一些通宵的网吧等地方。

  后来在网吧打游戏的过程中,他们结识了一个名叫张晓龙的人,三个人在一起玩了一段时间。

  因为都没有什么固定收入,上网抽烟喝饮料吃饭这些都是需要钱的,张晓龙不知道从哪里学的野路子,就带着他们俩去拉车门,开始五块十块的,郑伟还没什么感觉,突然有一天,他们碰到一个把包放车上没拿走的,里面有两三千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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