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司法即独也不独-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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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办必然是要法办的,但却是不能如你所递上来的名单之数法办。各署监的令与监、丞依法法办即可。这事我会交由刑部处理,你就不必再过问了。我找你来,是关于司法寺的筹建。当年,你与我提过司法要独立公正,今筹建司法寺,就是你的事情了,除了两位少卿人选,以及御史台和秘书省的监官官职之外,其他人选由你自己去选定。如没有合适之人选,再从各部之中挑选充入。”李世民到是应了李冲元的话道。

  李冲元明白的点头回道:“圣上,这官吏选择,我可不敢随意。依臣之见,不如把州官调来充入司法寺,毕竟,这京官当中,我实在不知道该相信谁。”

  “这是你的事情。记住,司法寺的筹建乃是重中之重。当初你与我说依法治国,需要一部基本的宪法支撑。我朝建立之初,所承的乃是前朝的开皇律,到了父亲后,修了武德律,新格,以及武德式,而如今,依然沿用武德律,新格,以及武德式。你需要在这些的基础之上,修正律法,细化律法。”李世民不管李冲元如何补缺司法寺,而是转道律法上来。

  李冲元也没啥意见。

  人嘛,自己虽没有几个,但只要李世民放了权,那这一切就好办了。

  先不说自己找不找得到吧,就大唐如此之多的官吏,总不能找不满这些人的。

  况且。

  就算是没有,李世民不是说了嘛,可以从六部先充入使用,待有了合适的之后,可以直接调任至司法寺了。

  李冲元也不再管自己有没有人,见李世民提及律法一事,心中也有些担心,“圣上,而今乃是贞观年了,虽说太上皇的武德律一直在沿用,如往后,几十上百年之后,总不能以年号为律吧。臣认为,咱们大唐的律法,应该改其名,不再以年号为名了。”

  “这事我不管,你自己处置。当年,我已差了房玄龄等人制定贞观律,但太上皇一直康健,所以这名字也就没有更改。你说我大唐的律法改其名字,这由你自己决定即可。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律法建立之后,必须做到公正。”李世民依然不管。

  李冲元一听李世民的要求,欣然答应,“公正是最基本的。毕竟,律法是为人服务的。不过,司法却真不能独立,只能说司法即独立又不独立。”

  “如何说?”李世民不解。

  李冲元细想了想道:“臣的意思是,律法的建立,必然是为人服务的,而人又为分各等,贵士族农商等。而如今的律法,其所服务的对像乃是贵士族等一系,反观农商军贱等却是享受不到律法之公正。所以,臣的意见是,不管何等人,在律法面前一律平等,做到法不阿贵。”

  “法不阿贵,当属难啊。不过,我相信你可以的。”李世民也知道李冲元所说的话。

  法不阿贵,在任何朝代都是不可能做到的。

  说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只是一个幻想罢了。

  即便是现代,这法不阿贵也难以做到。

  用李冲元的话说,只要是人在做的事情,是人在行的事情,就必定有偏差,或者有私心。

  如一个次领导人犯了死罪,你总不能真的判其死刑吧。

  不要说这些了,即便是富人,在其财富的影响之下,其要是犯了死罪,如其影响力大到一定程度,也会把死罪定为活罪等等。

  总之。

  这法不阿贵吧,也得看情况,也得分时候,更是得分人。

  不过。

  李冲元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思路了。

  虽说,李冲元还没有完全熟读武德律,新格,武德式等律法,但只要给自己时间,大唐的第一部宪法,会在他李冲元的手中诞生的。

  午时末,李冲元出了宫。

  出得宫来的李冲元,脑中一直在回想前世的司法情况。

  ‘司法不能独立,但审判权一定要独立,一定要排除一切干扰,排除一切的政法干扰,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好像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度,但就当下议行合一怕是做不到,那就确保审判权独立。’

  李冲元脑中在想着前世的一些司法程序情况,但也仅仅只知道这一点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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